参考来源:英国国家档案馆《1936 年国王退位宣言法案》及退位文书原始档案、安妮・塞巴《那个女人:温莎公爵夫人沃利斯・辛普森传》、温莎公爵(爱德华八世)自传《国王的故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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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12月11日,夜。
整个英国的人都把耳朵贴在了收音机跟前。
一个刚戴上王冠三百多天的年轻国王,当着全国的面,一字一句地说:他没法扛起国王这副担子,没法尽一个国王该尽的本分,除非能娶到那个他心爱的女人。
这话一出口,全世界都愣在了那儿。
为了一个女人,把一顶王冠说扔就扔——搁谁听这都是段传奇,可偏偏真有人干出来了。
这人叫爱德华八世,他豁出一切要娶的,是一个叫沃利斯·辛普森、结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
那会儿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本世纪最浪漫的爱情。
可谁也没料到,这段被念叨了近一百年的"不爱江山爱美人",从头到尾,都只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一】这个王储,从小就不是个省油的灯
爱德华八世,本名叫爱德华·艾伯特·克里斯蒂安·乔治·安德鲁·帕特里克·大卫,家里人叫他"大卫"。
他出生在1894年6月23日,是乔治五世的长子,打从落地那天起,就被全英国的人盯上,认定他早晚要接过那顶王冠。
可偏偏,他是个天生让"规矩"两个字难受的主儿。
英国的宫廷规矩,多得像牛毛:见人要行礼,说话要端着,衣服要穿得一丝不苟,一举一动都有讲究。
照理说,生在王室的孩子,从小就该被驯得服服帖帖。
可大卫偏不。
他个子高,模样俊,笑起来没一点王室的架子,最爱跟老百姓打成一片。
年轻那会儿,伦敦街头的人一看见他,就扯着嗓子欢呼,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万人迷王子"。
一战那年头,英国年轻人都上前线卖命。
他身为王储,也非要往战场上凑。
其实王室哪舍得让他真去前线,愣是把他摁在指挥部里当差,连一线都不让他上。
可光是他那股子往前线冲的劲头、从前线回来晒得黝黑的样儿,就够老百姓把他当自己人宠了。
他跑到兵营里,跟普通士兵称兄道弟,混在一块儿抽烟、喝酒、打牌,一改王室那副端着架子的德行。
他到工厂,到矿场,到平民家里做客,跟人家蹲在门槛上拉家常,一点不摆王储的谱。
要说穿,他可太会穿了。
二十年代那会儿,爵士乐正热闹,好莱坞明星满大街都是,大卫一改王室的古板打扮,穿起剪裁利落的西装,衬衫领子熨得笔挺,头发梳得一丝不乱,活像个电影明星。
他在巴黎、在里维埃拉、在纽约的上流社会里照样混得风生水起,今天跟这个跳舞,明天跟那个喝酒,一双眼睛永远在人群里滴溜溜地转,专找漂亮姑娘。
整个欧洲的王室都在私底下看他的笑话,觉得这个王储没个正形,早晚要出大事。
这话还真不是空穴来风。
大卫那个"万人迷王子"的名号,可不是白叫的。
他在欧洲各地到处跑,每到一个地方,当地的报纸都要把他写成一桩风流韵事的男主角。
他还特别喜欢音乐,喜欢跳舞,舞会上他能从开场跳到散场,满场的姑娘都等着他请。
他这一辈子,好像就是为热闹生的,为享乐生的,为那些数不清的风流债生的。
他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
他嫌宫廷里的规矩憋得慌,嫌那帮贵族假模假式,嫌那些礼节繁琐得能把人累死。
他喜欢的是实实在在的热闹,是漂亮女人,是好酒好菜,是那种一呼百应的场面。
至于当国王这事儿,他心里其实没多大热情——在他眼里,国王不过是个拿着权杖的体面囚徒,端着的架子越大,活得越憋屈。
这样的人,自然讨老百姓喜欢。
可越是讨老百姓喜欢,越是让他那个迂腐的老爹头疼。
老国王乔治五世,是那种把规矩刻进骨头里的人。
他一辈子板着脸,见谁都端着,看儿子这副吊儿郎当、到处沾花惹草的样子,越看越来气。
更要命的是,大卫这孩子桃花运旺得吓人。
他身边的女人换了一茬又一茬,而且专挑有夫之妇下手。
早年间他跟一位上流社会的太太打得火热,后来又迷上一位公爵夫人,满伦敦都传他的风流韵事。
伦敦上流社会那帮贵妇,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伦敦的小报上,隔三差五就能看见他的名字,标题一个比一个劲爆。
今儿是王室的风流王储又换了新欢,明儿又是哪位贵妇人跟他夜游。
乔治五世急得直跺脚。
据说老爷子私下里放过狠话:等自己一蹬腿,这个儿子不出一年就得把自己给毁了。
他甚至跟身边人念叨,说但愿大卫这辈子别结婚、别生孩子,好让王位稳稳当当落到小儿子艾伯特手里,别让这小子把一整个王朝都给折腾散架了。
老爷子盼着王位能直接传到艾伯特这一支上,这心思,早就明明白白写在脸上了。
当爹的嘴上说得狠,心里其实还存着一线指望,盼着这个儿子哪天能开窍。
可大卫偏不。
他越是大,越是跟老爹拧着来,父子俩一见面就拌嘴,一开口就顶牛,把一屋子人都弄得大气不敢出。
老国王到死,都没能等到儿子改邪归正的那一天。
老爷子那句"这个儿子会把自己毁了"的话,也就这么在王室里头,悄没声儿地传开了。
这话听着狠,可当爹的看儿子,眼光往往毒得惊人。
后来的事,简直一字不差地印证了这句预言。
只可惜,那时候的大卫还太年轻,太得意,压根没把老爷子的警告当回事。
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觉得天底下没有他摆不平的事,包括爱情。
他压根没想到,命运给他安排的那个女人,会是压垮他整个王位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更没料到,他那个不爱江山、只爱美人的性子,会让他亲手把自己的人生,活成一场全英国围观的笑话。
可他那会儿哪儿想得到这些,他只当自己是全天下最逍遥的王子,只当这世上没有他办不成的事。
他更不知道,那个能让王位在他手里翻船的女人,早就在人群里,等了他好久了。
他那颗为了女人跳动了一辈子的心,到头来,只换回一场寒彻骨的凉。
【二】那个美国女人,手里攥着一副牌
要说清楚后面这出大戏,得先讲讲女主角是谁。
沃利斯·辛普森,本名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1896年6月19日出生在美国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
她出生的那户人家,家道还算说得过去,可惜好景不长——她才几个月大的时候,爹就死了。
剩下她跟她妈娘俩,孤儿寡母,日子一下子就从天上掉到了泥地里。
她妈为了养活她,什么活儿都肯干:租房子收租,给人做针线活,后来干脆到乡村俱乐部当女招待,天天端盘子、伺候人。
可偏偏她们家还挂着一门富贵亲戚,沃利斯小时候就跟着她妈,在那些有钱亲戚家里低三下四地讨生活。
别人家孩子过生日收一堆礼物,她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家姑娘穿新裙子,她只能捡旧的改。
寄人篱下的滋味,让这个从小缺钱又缺爱的姑娘,心里憋着一股狠劲儿:她发誓,总有一天要爬出这个穷坑,让所有看不起她的人,都得仰着脸看她。
这股子狠劲儿,后来几乎成了她一辈子的发动机。
她早年在亲戚家的那些年,学会了两样本事:一样是忍,一样是装。
忍得住穷,装得出体面。
别人一眼望去,只觉得这是个爽利又讨喜的美国姑娘,没人知道她心里头那团火,烧得有多旺。
这股子火,从她十几岁烧到她嫁人,从她嫁进伦敦烧到她遇上一个国王,越烧越烈,从来就没熄过。
她心里憋着的这股火,不光是冲着钱去的,还是冲着那口气去的。
她想让那些当年看不起她的人看看,她沃利斯,到底能爬到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上。
她从小就是个能屈能伸的性子。
家里穷,她就学着琢磨人,学着看眼色,学着在一堆富亲戚跟前,把话说得既不得罪人,又招人喜欢。
她早早地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世上,一个女人的好日子,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得靠自己一双手,一点一点地捞回来。
她长得不顶漂亮,可她知道怎么把自己收拾得利利索索,怎么在人群里拔尖,怎么让那些有钱有势的男人,正眼瞧她。
她头一回嫁人,嫁的是个美国海军军官,叫厄尔·温菲尔德·斯宾塞。
那是1916年,沃利斯刚满二十。
婚是结了,可婚后的日子并不好过。
这军官常年在海上飘,人也不靠谱,听说还爱喝酒、脾气大,两口子三天两头闹别扭,没过多久就各过各的。
这场婚姻熬了十一年,到1927年12月10日,才算彻底离干净。
离了婚,她也没闲着。
1927年那年,她在纽约认识了第二个丈夫,欧内斯特·辛普森。
这人做航运生意,家底殷实,长得也体面,算得上是个稳妥的归宿。
沃利斯回头跟她妈交底,说她自己其实并没有多爱欧内斯特,可她都三十出头了,再不嫁人就晚了,而欧内斯特又和气又英俊,是个再合适不过的人选。
就这样,1928年,俩人结了婚,沃利斯跟着丈夫搬到了伦敦,成了"辛普森夫人"。
她长得不算顶美,可架不住她有一套。
她骨架子细,腰身挺,穿上紧身的衣裳,往人堆里一站,就有一股子说不出的派头。
她会打扮,会说话,一张嘴伶俐得能刀劈人,眼神一转,满屋子男人的魂儿都能被勾走。
她懂得在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静,什么时候该抢话头,什么时候该捧场。
伦敦上流社会那帮太太们,私下酸溜溜地说,这个女人是个"没有秘密的斯芬克斯",看着温顺,其实浑身都是心眼儿。
她走到哪儿,哪儿就是她的主场;她往牌桌旁一坐,三言两语就能把一桌男人哄得服服帖帖。
她有个本事是别人学不来的——她能让你觉得,你是她认识的人里头最要紧的那一个。
她记得住你的喜好,接得住你的话茬,该捧你的时候绝不吝啬,该替你出头的时候也绝不含糊。
这么一来二去,满伦敦的贵妇都当她是贴心人,满伦敦的男人都当她是最懂自己的人。
可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谁也猜不透。
其实她心里想的,说简单也简单:她不想再受穷,不想再看人脸色,她想站到所有人的头顶上去。
就这样,一个身无分文的美国离婚女人,靠着两段婚姻,硬是挤进了伦敦最高级的圈子。
可她想要的,远不止于此。
她心里那团火,还等着一个更大的机会——一个天大的、能让她一步登天的机会。
而这个机会,很快就要自己送上门来了。
【三】一场要命的邂逅
机会来的那年,是1930年代初。
那阵子,沃利斯已经是伦敦上流社会一个挺出名的角色。
她丈夫欧内斯特常年在外忙生意,她一个人在家闲不住,三天两头往那些贵族的宴会、牌桌上钻。
也就是在这么一场聚会里,她经人引荐,遇见了王储大卫。
那会儿大卫正被那些温文尔雅、见了国王就低头的英国贵妇弄得腻歪。
他这个人天生反骨,就喜欢那种敢跟他顶嘴、不把他当回事的。
而沃利斯恰恰就是这个路数——她不卑不亢,说话直来直去,还总爱拿他那点小毛病打趣,一点不把他当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看。
大卫一碰上她,就跟碰上了同类,俩人说不到三句话就热络起来。
别的女人见了他,恨不得把魂儿都贴上去;沃利斯却总是淡淡的,该说笑说笑,说完了就转身去招呼别人,反倒勾得大卫心里直痒痒。
这一招,沃利斯使得炉火纯青。
她知道男人越得不到越上心,越是高高在上的王储,越吃这一套。
她既不主动,也不拒绝,就这么若即若离地吊着,把大卫的胃口越吊越高。
大卫身边的参谋、侍从,都看得出这女人不简单,可谁劝他都听不进去。
从那以后,大卫就像着了魔。
他变着法儿地往沃利斯跟前凑,今天送珠宝,明天请吃饭,后天又把人家请到自己的庄园里去。
沃利斯呢,也乐得吊着他。
她心里门儿清:这个男人虽然荒唐,可他是王储,是整个大英帝国未来的主人。
她要是能把这棵大树攀上,那她这辈子受的穷、受的气,可就全值回来了。
她一边跟欧内斯特过着貌合神离的日子,一边跟王储越走越近,两头都不撒手,把这手牌打得出神入化。
那几年,伦敦的上流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场宴会,是为了撮合这一对才摆下的;不知有多少双眼睛,是盯着他俩的一举一动在转的。
大卫带着沃利斯出入各种场合,把她介绍给政要、介绍给贵族,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个女人是他的人。
沃利斯看着这一切,心里得意,脸上却一点不显。
她知道,越是有身份的男人,越吃欲擒故纵这一套。
她把分寸拿捏得死死的,既不让他觉得冷,也不让他觉得热,就让他这么不上不下地吊着,吊到最后,把他整个人都吊进去。
俩人就这样各怀心思,越走越近。
到了1934、1935年那阵子,大卫对沃利斯的迷恋,已经明晃晃地藏不住了。
他给她买最贵的首饰,把她的照片贴身揣着,走到哪儿都带着她。
他为她戒了多年的习惯,为她把正事儿都撂到一边。
伦敦的圈子里,谁都知道王储迷上了一个美国女人,可谁也没敢捅破这层窗户纸——毕竟人家还有丈夫,这要是捅破了,可就乱了套了。
外国的报纸早就闻到了味儿,连篇累牍地报道王储的新欢,说这位英国王储被一个美国女人迷得神魂颠倒;
反倒是英国的报纸,硬是捂着压着,一个字都不敢多写,就怕把这位未来的国王推到风口浪尖上。
其实英国王室那会儿也不是没给过警告。
老国王乔治五世还在世的时候,就有人把王储迷上美国女人的风声,悄悄递到了他耳朵里。
老爷子气得直拍桌子,可也没真拦得住——他前脚一走,后脚这儿子就把这事儿捅成了天大的乱子。
1936年1月20日,老国王乔治五世撒手人寰。
大卫顺理成章地登基,成了爱德华八世。
他一坐上王位,第一件事不是琢磨怎么治国,而是琢磨怎么把这个女人名正言顺地娶回家。
他把她请进王宫,让她在自己的晚宴上做主宾;
他把最好的珠宝往她身上堆,让整个伦敦都看见,这个美国女人,是他爱德华八世心尖尖上的人。
可问题是,沃利斯当时还没跟欧内斯特离婚呢。
这桩要命的婚事,从一开头,就搅得整个英国鸡飞狗跳。
新国王刚登基那几个月,表面上还维持着一副太平景象,可背地里,一场席卷整个王室的惊涛骇浪,已经在慢慢聚拢了。
所有当事人心里都清楚:这一天,早晚得来。
只是谁也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那么快,闹得那么大,最后把一整个帝国,都卷了进来。
【四】王冠和女人,只能二选一
国王爱上了一个没离成婚的美国女人——这事儿搁在哪个国家都得炸锅,何况是规矩比天大、连国王自己都得老老实实当英国国教"门面"的英国。
1936年11月16日,爱德华八世把当时的英国首相鲍德温叫到跟前,摊牌了:他要娶沃利斯·辛普森。
鲍德温听完,脑仁儿都疼。
他耐着性子告诉国王:您别想了。
您是全英国国教的头儿,国教不许离婚再嫁,您要是娶一个离过两次婚的女人,这怎么都说不通。
再说了,老百姓也绝对不会答应让这么个女人当王后。
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这条路,走不通。
国王不死心,又退了一步,提出一个折中的法子:他可以娶沃利斯,但让她当个没有名分的"国王的夫人",不当王后,将来生了孩子也不继承王位。
这种安排搁在别的王室也许行得通,可在英国,得先过议会这一关。
鲍德温把这话往各自治领一递,人家回话更干脆:不行,这个也不行。
要么你放弃这个女人,要么你就别当这个国王。
几个自治领的答复,就跟商量好了似的,一个比一个硬邦邦。
眼看着天塌地陷,英国报纸也在12月初彻底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全世界都开始看英国王室的笑话。
国教的主教们联名抗议,民众上书,政府施压,一连串的拳头砸下来,把这位新国王逼到了墙角。
他自己呢,也开始慌了。
他知道,这不是他使性子、耍脾气能糊弄过去的;这一回,是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外加一大圈自治领,统统把枪口对准了他。
鲍德温那头也是铁了心。
这位首相是个老派的体面人,认定国王娶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是全英国都无法容忍的事。
他把话说得很明白:这事儿没有半点转圜的余地,国王要是不回头,就别怪政府和议会翻脸。
英国政坛上下,从议会到报纸,从教会到各自治领,几乎一边倒地站到了国王的对立面。
他那个"万人迷王子"积攒了半辈子的人气,在这一刻,竟然一点忙都帮不上。
他这才发现,那顶他看着烦、嫌它憋屈的王冠,其实比天还重——你一旦戴上,就再也由不得你任性了。
沃利斯也不是傻子,她看出苗头不对,主动跟大卫说,要不我走,我离开英国,你去好好当你的国王,别为了我惹这么大的乱子。
她甚至已经偷偷收拾好了东西,随时准备一走了之。
可大卫一听她要走,眼睛都红了,当场放话:你要敢走,我就死给你看。
这个一向没个正形的男人,在这件事上犟得跟头牛似的,任谁劝都不听。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女人,他娶定了。
哪怕是天塌下来,哪怕是全英国反对,他也绝不松口。
他把这辈子的犟劲儿,全用在了这一件事上。
他忘了自己是国王,忘了自己是国教的头儿,忘了背后站着一整个帝国;他眼里就只剩下一个女人,和一个他非要办成的婚礼。
旁人都说他是疯魔了,他不在乎。
1936年12月7日,爱德华八世一个人把自己关在屋里,做了个决定。
他一边听着窗外伦敦的动静,一边想起了自己那个迂腐老爹说过的话——那个儿子会把自己毁了的预言。
他苦笑了一下,提笔,落款,然后把这天大的事,定了下来。
这一天,英国朝野上下都在等一个准信。
报纸上连篇累牍,收音机里议论纷纷,街头巷尾都在打听国王到底要怎么办。
谁也没想到,这个登基还不到一年的国王,会这么决绝地,把王位和女人摆上了天平,最后选了那头。
消息传出去的那一刻,伦敦、巴黎、纽约的报纸,全都炸了锅。
有人骂他是昏君,有人笑他是情种,还有人替他可惜。
可无论外人怎么说,他自己心里,倒是头一回觉得,这辈子的决定,做得这么痛快。
他最后还是选了那个女人。
而当爱德华真的为了她交出了王冠、转身坐上了驶向法国的轮船时,他绝不会想到,他舍掉的那顶金灿灿的王位,换来的将是一场长达半生的空欢喜。
婚后,俩人跑去奥地利度蜜月。
按说,新婚燕尔,甜得能齁死人,怎么着也得黏在一块儿吧。
可偏偏,就是在度蜜月这当口儿,沃利斯偷偷做了一件事——一件日后让人大跌眼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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