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一直以为:电动车电池充完电拔掉插头、断电之后,就绝对安全了。

但最近广州天河通报的三起电动车电池入户起火事故,直接打破所有人的侥幸心理!这三起火情,全部都是住户把电池带回家充电导致的,三名当事人无一例外,全部被行政拘留!

最吓人的是:电池就算拔电几小时,照样会半夜突然起火!

第一起:明明已经断电,凌晨突然自燃

有位住户晚上10点半,把电动车电池从阳台充电,充完直接拔掉插头、断了电。谁都以为没事了,安心睡觉。结果时隔整整6个小时,凌晨4点,静置的电池突然自己起火!

消防核查:纯粹电池故障自燃,引燃了周围杂物。

虽然没人受伤,但因为违规把电池带回家入户充电、过失引发火灾,住户直接被行政拘留5天。

第二起:冒烟拔电仅5分钟,再次复燃起火

还有一户更惊险!住户在屋里给电池充电,上午发现电池已经冒烟,赶紧拔掉充电器。本以为拔掉就彻底安全了,结果仅仅过了5分钟,电池再次复燃,直接烧起来引发火灾!这场火造成的财产损失高达1.4万,最后住户同样因为违规入户充电、过失失火,被拘留5天。

第三起:室内充电引发火情,处罚更重

第三起事故,住户私自把电池拿到室内充电,电池发生热失控起火,火情影响范围更大。最终处罚直接升级,行政拘留10天!

电动自行车

不进楼

不入户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有哪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

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这些要点请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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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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