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1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江津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夏银行重庆璧山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房地产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同时,江勇、李智慧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房地产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房地产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

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罚款50万元。

对江勇、李智慧警告并罚款5万元。

江津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

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罚款70万元。

对罗妍、包辉警告。

江津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