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S68旌德至绩溪高速绩溪段建设,绩溪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坚持问题导向、靠前服务,针对03标段拌合站、制梁场等大型临时设施用地需求,打破“先占后复”路径依赖,探索“规划内选址+功能集中+审批转化”模式,在临溪镇孔灵村落实临时用地11.54公顷,推动工程建设与资源保护、企业减负与行政提效相统一。

主动靠前,规划引领集约选址。严格套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摒弃占用优质耕地或一般耕地,将选址锁定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地块主要为国有农用地及少量集体土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已纳入2027年初土地报批计划,后续转为永久建设用地,从源头消除到期必须复垦的刚性约束,实现“被动复垦”向“主动转化”。同时,按节约集约原则,将拌合站、制梁场、钢筋加工厂、材料堆场及办公生活区“多站合一”集中布置,减少分散占地和生态碎片化影响,便于统一落实扬尘噪音控制、污水集中处理,缩短转运距离、降低二次搬运成本。

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减负增效。 建立“临建永用”机制,审批阶段提前介入技术指导,要求按未来正式报批地块基础结构设计要求施工,避免“临时浇筑—到期破碎—重新浇筑”的重复建设和建筑垃圾,降低拆除清理及后续监管压力。允许施工单位以银行保函足额存入共管账户替代现金质押,涉及金额1000万余元,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因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免予强制编制地灾评估报告,削减前期费用和审批时限;依托国有平台公司作为主要权属方,降低征地租赁协调难度和矛盾风险。2026年3月完成现场踏勘后,推进方案评审、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开具银行保函等程序,8月出具初审意见,全流程高效运转。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将把“边界内选址—功能集中—临建基础永用—保函替代”路径固化为制度成果,向县域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推广,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台账,强化选址合规复核和到期转用衔接,确保“保项目”与“护资源”不脱节,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要素保障。(王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