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许县法院执行局五天迅速执结毛某某等十五人申请执行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既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胜诉合法权益,又为被执行人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得到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一致好评和感谢。

本案于2026年10月23日立案执行,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应支付毛某某等十五人劳务费68万余元。立案后,为了尽快实现农民工的胜诉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赵鹏迅速与被执行人联系,督促履行,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锁定该公司银行账户,并依法采取冻结措施。账户冻结的威慑力很快显现,但随之而来的还有企业的“求救信号”。

面对申请执行人“一分不能少”的急切诉求和被执行企业“账户一封、经营停摆”的现实困境,执行干警赵鹏没有简单地“一冻了之”或“一放了之”。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等不得,但企业如果被“执行死”,农民工的工资最终也可能落空。

10月28日上午,被执行人向执行干警赵鹏反映,该公司明天要参与投标,由于账户被冻结,案件处于执行状态,恐影响招投标,比较着急,愿意全部履行相关义务,恳请法院协调处理一下,再尽最大可能履行当天办理结案和账户解冻事宜。执行干警赵鹏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当即表示只要被执行人案款到账,当天办理所有结案和账户解封等事宜。被执行人在得到肯定答复后,随即开始筹款。

在法院的督促与协调下,建筑公司紧急多方筹措资金。中午12点多,68万元工资款全部到账,执行干警赵鹏开辟绿色通道,随即办理解冻账户、结案审批、申请人领款确认执行完毕等手续,下午四时许,该案顺利办完结案和账户解封等事宜。

“钱到账了,账户也解了,悬着的两颗心总算都放下了。”收到工资款的农民工代表在电话回访中难掩激动。公司负责人同样如释重负:“招投标报名截止前账户恢复了正常,没有错过机会。法院的执行有力度,也有温度。”

从账户冻结到企业筹资履行、法院快速解冻,该案的高效办结,是通许县法院在涉民生执行领域践行“护薪”与“护企”并重理念的一个缩影。执行干警没有将强制措施异化为对企业经营的简单惩罚,而是以冻结的威慑力为杠杆,撬动企业主动履行的内生动力,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农民工权益兑现与企业纾困的“双向奔赴”。正如该院执行局局长李蒙蒙所言:“农民工的工资等不起,企业的生机也拖不得。把两者的交集找到,执行才算真正到位。”

(编辑:张宪中)

一审:屈漾

二审:程珂

三审:王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