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实习记者 于怡朗 夏欣 北京报道

11月4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景鹏鹏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显示,景鹏鹏在国投证券南京六朝路证券营业部担任负责人期间,规避内部管理规定,借用经纪人名义挂靠客户,长期将部分佣金提成间接转给利益关系人,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景鹏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