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2337-2026按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中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等相关规定,调整了对球罐设计、制造、组焊单位的资质要求的表述,如图1所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Δ图1 GB/T12337-2026

与2014版(如图2所示)相比:

1、对”设计单位”的求,这个比较直观,咱们今天不讨论。

2、对“制造单位”的要求,由原来的“压力容器制造,球壳板制造”修改为“压力容器制造”;

3、对“组焊单位”的要求,由原来的“压力容器制造,球形储罐现场组焊”修改为“压力容器制造,球罐(A3)”。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Δ图2 GB/T12337-2014

为了理解这个变化,咱们先回顾一下以前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相关规定。

按早年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国质检锅[2003]194号),“A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分为“球形储罐现场组焊”和(或)“球壳板制造”。

对于当时的A3许可证,《关于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国质检特函[2005]203号)有一些具体规定,见图3红框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Δ图3

由此并结合 GB/T12337 后文可知,2014版3.5.1 b)和2026版5.2.1.2中“制造单位”的“制造”是指“球壳板压制”以及支柱上段、接管(人孔)与球壳板的组焊等工作。

如今,“球壳板压制”许可项目早已取消(见图4),现在的“制造单位许可——球罐(A3)级”“主体”为“球罐的现场组焊”许可,球壳板的压制可以外委(分包),见图5。相关规定也见于TSG 07-2019(有1#、2#修改单)之C.2.1.5、C.2.2.3。

值得注意的是,按现行的许可规则、许可目录,有些文件或场合所说的“球罐制造单位”是指持有“球罐现场组焊”制造许可证(即A3级)的单位,注意跟 5.2.1.2的“制造单位”区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Δ图4 截图自“质检特函[2016]46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Δ图5 截图自: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公室2020年的

《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解答》

另外,按TSG 21-2016(1#修改单)6.1.2.1的规定,单独出厂的“具有焊缝的球壳板”需要监检。

需要说明的是,按GB/T12337-2026的9.1.2规定,球壳板本身是不允许拼接的,结合TSG21-2016的修订说明,这个“有焊缝的球壳板”是指“与支柱上段焊接的赤道板”、“有接管(人孔)的极板”等。

另外,参照图6所示的总局留言板问答,单独出厂的带有焊缝的部件“不需要制造许可”。GB/T12337-2016的5.2.1.2要求“球壳板压制单位”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至少也得是D级),这算是“合理地提高要求”了,至少从字面上来看是如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Δ图6 总局留言板截图

——最后——

以下是我网上找到的一些单位的A3级许可证截图,大家看看重点看那个“备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