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 11 月 4 日讯 近日,南京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发布处罚信息,南京东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收到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卫医罚〔2026〕0049 号。违法事实为该院在患者诊疗过程中超出产品说明书的适用范围使用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类型涉及《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依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 20000 元的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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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