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邢某,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结果引发交通事故。11月4日,高速交警通报事故情况,向大家发出警示。

近日,二广高速太长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接到报警,交管总队高速六支队九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通过调取行车记录仪并询问双方当事人,交警很快查明事故原因。原来,驾驶人邢某未与王某驾驶的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王某因前方车辆缓行减速刹车时,邢某制动不及,这才引发事故。据此,交警认定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高速公路车速快,保持安全距离非常重要。按照相关法规,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恶劣天气情况下,应适当加大安全距离。(记者 张晋峰)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