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南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案发在11月4日凌晨,嫌疑人主动拨打110,举报当地一家商务会所存在卖淫嫖娼。
民警接警正常到场处置,遭到嫌疑人持刀袭击,一名民警受伤。 随后附近小区先后发现倒地人员,这起案件一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嫌疑人作案后驾车逃离,车辆和警车相撞后弃车,携刀逃入山林。搜捕人员曾经在山脊上看见他,出声喊话,他没有回应,两三分钟后走进密林消失。
上午9点20分左右,搜捕人员在弃车位置附近进山排查,远远看见一名男子沿着山脊线往东走,腰间有反光,疑似带着金属刀具。
搜捕人员当场喊话盘问,对方没有任何回应,两三分钟,径直走入森林失去踪迹。
目前搜捕重心集中在青山镇附近山林。几百人联合搜山,民警、乡镇干部、志愿者同步投入,无人机空中锁定、警犬地面追踪,在山林里地毯式排查。
协查通报公开信息:嫌疑人孙海军,男,41 岁,户籍地 / 现住址商南县火车站移民安置小区;短发、中等身高;
出逃时身穿蓝色西服、牛仔裤、黑皮鞋,随身携带刀具,警方明确提示有再次行凶风险。
法律层面
3人死亡、2人受伤,如果证据链成立,大概率会指向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这两个重罪。
但最终定性不能只看死亡人数,还要看有没有预谋、作案工具、攻击部位、现场行为、是否连续实施侵害。
因为受伤人员有民警,这个情节法律会独立评价。
一个行为同时触犯袭警罪,又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不是两个罪名叠加一起判。
也就是说:如果他袭击民警这一下,主观目的就是剥夺民警生命,优先认定故意杀人;
如果只是暴力抗拒执法、袭击正在执勤民警,没有追求死亡结果,持刀袭击这种高危手段,袭警罪最高可以判 7 年。
而另外几名被害人,是发生在不同地点、独立的行凶行为,这部分单独评价,单独定罪。
回看他先报警,后袭警,再出逃,这条主线
他为什么报警?是为了制造混乱、转移视线、诱使民警到场,还是另有原因?
这些需要警方通过通话记录、监控、证人证言、现场轨迹来还原。现在说“自首后反悔”或“专门骗警”都还早,只能作为侦查方向讨论。
现在疑犯躲入了山林里,警方常规的搜捕思路是先封控外围、锁死包围圈,再由外向内、分片网格压缩,空地配合核查,持续挤压嫌疑人活动空间。
用到的会是这几类技术:
红外热成像无人机,白天高清变焦,夜间靠热源识别人体。
其次是追踪警犬:以弃车点、嫌疑人曾经停留、走过的位置作为嗅源,沿着轨迹追踪。
再就是有目击者看到嫌疑人当时还在打电话。警方可以做基站信号研判,在授权下对区域内手机信号进行摸排,判断他是否还在包围圈里、大致活动片区。
但他关机、拔卡之后,这套手段就失效。
个人理解,就三个可能的结局,要么抓回来,要么明知逃不了,主动自首,要么嫌疑人因低温、缺水、失温或意外受伤而失去行动能力,出现意外。
本次搜捕,重兵封控、多卡点值守的条件,成功突围的难度很大。
听听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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