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信源显示,进入2026年11月,针对西安李彬套路贷团伙的刑事追责,取得最具实质性的突破。
潜逃境外的核心骨干陈涛,已被引渡回国接受调查;幕后首要分子李彬被纳入刑事协查,相关事项已进入关键阶段;三家核心涉案公司100%股权,已被甘肃兰州警方实施刑事冻结。
两千余户购房人等待十四年的项目资产障碍,首次从刑事层面被整体击破。
这不是程序终点,但多年来全案第一次出现全环节打通的破局出口,彻底跳出了此前多年反复“程序空转”的死循环。
核心公司股权均被刑事冻结
本次被兰州警方异地侦办冻结的资产,覆盖陕西佳馨源实业有限公司、陕西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恒泰明基实业有限公司三家核心载体全部股权,同步查封李彬、李德安、陈涛等人名下涉案房产14套、涉案车辆7辆。
“源代码”平台及关联账户也同步被查封。
上述动作不是零散个案,而是系统性收网,三家核心公司股权全冻结、房产车辆同步查封,该团伙藏在代持与流转背后的西安核心家底,就此被整体端掉。
三家公司股权冻结落地后,变更股东、抵押融资、协议转让等所有能腾挪资产的口子,全部被封死了。多年来围绕四十亿项目资产形成的“可随时转移”风险,首次在法律层面被彻底消除。
后续全案推进中,涉案资金将通过刑事追赃程序统一回流处置,为受害群体追赃挽损预留法定通道。
1200万撬动四十亿项目
该团伙对西安穆将王城改项目“国际幸福城”的非法控制,自始至终是一套预先设计的全链条操作。
竺尧江作为冲在前台的核心操盘人,早年就深度参与团伙布局,主动以“自有七八千万资金、能再融4亿”的投资名义接近宏润地产原实际控制人,逐步取得对方信任。
2012年,团伙成员王坚在李彬、竺尧江的牵线下,先后向项目原权利人宏润地产出借两笔600万元、合计1200万元的小额过桥借款,以此为缝隙切入项目。
随后竺尧江直接操盘全流程,负责对接伪造股权转让文件、推动非法工商变更的全部环节,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项目主体宏润地产93%股权非法变更至团伙控制的关联公司名下,其中75%股权直接登记在王坚名下。
随后,约40亿元的“国际幸福城”项目资产,被李彬团伙以零对价转移到空壳的佳馨源公司。
该团伙夺走“国际幸福城”开发控制权后,自身未投入任何实质性建设资金,却将该项目的公共信用价值利用到极致。
“国际幸福城”是西安早期规模最大的城改民生工程之一,覆盖穆将王村785亩土地,前期已有部分楼栋完成交付,自带“城改官方背书、项目开发指标、存量购房合同”三重公共信用属性。
李彬团伙拿到开发主体资格后,径直将“国际幸福城”这个项目名头,拆成三套互不关联的吸金场景,跨省铺开反复使用。
陕西本地:以宏润地产、佳馨源名义签虚假购房合同,吸存7.7亿;
浙江绍兴:竺尧江借越兴担保等平台以“投资城改项目”为名吸存1.6亿;
甘肃兰州:陈涛等人以“国际幸福城”为名开展非法集资5亿元;源代码公司平台以相同名义实施信用证诈骗,据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据了解,兰州端“源代码”集资诈骗案,初步还原出一条清晰的控制链:李彬隐于幕后实控,吴良荣、孟东亮立于台前担任显名股东及经营负责人,构成“隐名控制、显名经营”架构。
该架构的运作方式分工明确。对外,吴、孟二人以公司法人面孔完成集资推广、合同签订及投资人接待;对内,资金调度、项目话术、兑付节奏等核心权限悉数掌握在李彬手中,平台所吸资金亦按其指定路径汇入佳馨源体系账户。
这一控制手法,与此前中贵公司李德安挂名法人、李彬幕后实控的模式完全吻合。
李彬团伙在陕西、浙江、甘肃三省,均使用同一套“前台显名经营、后台隐名控制”的壳公司架构,借“国际幸福城”项目信用跨区域吸金。
同一块地、同一个项目名、同一套假公章,跨三省吸存14.8亿。
“国际幸福城”项目长期烂尾,名字替该团伙在省外“盖了十四亿的楼”,其承载的公共信用,已被变相转化为十四亿量级的非法资金通道。
案涉75%股权的民事确权已有终审定论
最高人民法院(2017)民再171号判决,明确案涉登记在王坚名下的75%股权性质为让与担保,不发生真实转让效力;
西安中院2025年9月终审进一步确认,该75%股权归原权利人宏润地产所有。
司法层面已就75%股权作出确权定论,项目开发主体资格仍长期被李彬团伙控制的空壳公司佳馨源占据。
不是“确权难”,而是确权后执行受阻。“国际幸福城”四个字,被李彬团伙长期作为信用道具使用。
对外是官方背书的城改民生工程,对司法程序是权属争议的让与担保标的,对异地投资人是高收益不动产投资产品,对本地购房人是已网签的准现房。
项目名称的公共属性越强,骗局跨区域传导的覆盖范围就越广。确权判决落地,项目却至今无法复工。
核心证据链首次合围
李彬团伙在西安盘踞二十余年,形成了清晰的分层控制结构。
幕后控制人李彬始终不担任法人、不签署直接文件、不公开露面,所有执行层面操作全部由多层代持人员完成。
竺尧江是直接操盘核心骗局的关键骨干,陈涛负责跨区域资金流转与集资推广,王坚是李彬安插在台前的第一重“股权马甲”,李德安负责西安本地非吸业务落地。全链条口供长期无法指向顶层控制人。
竺尧江是唯一被浙陕两省追诉的核心成员,2023年被西安警方从浙江监狱,跨省解回侦办西安地区关联漏罪,一审被追加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因1.34亿元资金去向未查明,被西安中院发回重审。
本次案件突破中,证据链第一次从“外人指认”走到“李彬本人认收”。
西安警方侦办竺尧江非吸漏罪过程中,李彬作为关联人接受问询,笔录中明确认可:竺尧江支付的1.34亿元股权转让款,最终进入其控制的恒泰明基账户,由李彬本人实际收取。
但李彬主张,该笔资金对应“国际幸福城”项目股权及债权转让对价,不属于违法所得。
但此前竺尧江在碑林法院庭审已供述,1.34亿元全部来自社会集资款,按李彬指定路径汇入恒泰明基账户;陈涛引渡回国后指认李彬为兰州系列非吸和诈骗主谋。
除了顶层核心口供,前端执行人的供述同样关键:李德安在西安雁塔电子城2.9亿元非吸案讯问笔录中供述,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中贵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彬。
中贵公司以“国际幸福城”城改项目开发主体资格为信用背书,在西安本地面向社会非法吸存资金。对外以项目名义签合同、收钱的人是他,但公司决策和资金去向全部听命于幕后控制人。
三方言词证据加上李彬本人问询认可,再与全链条资金流水、工商代持记录逐一印证:资金从三省投资人口袋流出,最终落到李彬实际控制层。
而最高法、西安中院两审民事判决已确认,李彬宣称“转让”的93%股权并无真实交易基础,1.34亿元对应的所谓“对价”在法律上不成立。
李彬十几年来"不签字、不露面、查无直接证据"——1.34亿进了他控制的账户,他自己把这层壳坐穿了。
对仍试图以“代持”“经办”“不知情”切割责任的人员,刑事程序已具备向下追及的条件。
多次查办均未穿透至核心控制层
过去十余年,李彬团伙案并非没有本地办案动作。
2015年3月,西安碑林经侦首次受理李彬团伙案,三年调查中更换六任主办民警;
2019年1月,西安雁塔警方对李德安2.9亿元非吸案刑事立案;
2019年2月,陕西省公安厅厅长签署《厅长督办令》,指令对举报李彬“套路贷”团伙的犯罪线索认真核查,依法严厉查处;
2019年3月,全国扫黑办通过公安部刑侦局。将李彬团伙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线索转交西安市;
2019年6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陕西省工作动员会议上,李彬套路贷团伙被点名交办;
2019年12月,西安市成立李彬套路贷团伙问题专案组;
2023年1月,市级成立新的专案组,至今仍在运转;
2023年4月,西安警方将尚在浙江服刑的竺尧江跨省解回,侦办关联漏罪。
但同一组线索、同一批材料,在本地办案视野里,查的是竺尧江的资产,不碰李彬控制层;追的是前台账目,不追幕后主谋。
竺尧江被解回后,其核心供述未向外延伸。该团伙骨干成员在多个司法环节均承认受李彬指派行事,1.34亿流向在卷可查,追缴却始终未启动,直到异地程序介入才被激活。
不是线索不够、证据不足,是办案边界没打开,三省非吸始终被当作独立个案处理,幕后主谋得以长期躲在“城改开发方”的合法面具之后。
直到异地公安机关介入,同样的事实材料,第一次被串成“主谋、资金、载体”完整证据链。
异地程序打破项目重启僵局
李彬团伙的全部资产在西安,公司注册在西安,项目在西安,多数成员常住地也在西安。
破局者,来自异地。
打破十四年死结的,是兰州一起大案的资金追查。办案权沿资金链路自然延伸,西安本地的干扰被硬生生撕开。
这提供了一个清晰的逻辑:民事确权之后,刑事程序可以接续推进,不应困在“经济纠纷”的框架里迈不动步伐。
异地办案砸开了控制层,但项目落地、资产回流、复工审批,每一步都还卡在西安。
兰州把口子撕开了,西安不能再装看不见。
西安本地公安机关对发生在辖区内的诈骗犯罪,依法具有侦查管辖权。兰州案的资金追查撕开了控制层,但本地涉案人员的追加立案、关联资金的并案侦查、窝藏转移赃款行为的追诉,西安公安依职权就能启动。
同时,西安有关方面理应根据刑事追诉进展,排除虚假诉讼、开发主体资格争议等干扰。
剩余18%股权若已被刑事事实认定为宏润资产,就应依追赃发还程序直接裁定过户,不另起民事诉讼,不重复确权。宏润集团不该用十几年时间再证明一遍“股权是自己的”。
审批决断是终局。城改主体资格恢复、复工备案、施工许可等,权限在西安,不在兰州。股权冻结了,全链条捅穿了,刑事追责落地了,如果住建不批、城改不认,项目就烂在行政环节手里。这不是效率问题,是执政理念问题。
收网还在继续,台前代持人会陆续到案。有迹象显示,西安方面仍有人想拿“民事纠纷”“合同争议”当挡箭牌,把已经进入刑事程序的问题往民事框架里塞,拖延资产移交和项目重启。
但这次不一样。异地办案已经把全链条捅穿,核心资产在法律上再没有合法路径流回团伙手里。这种拉扯改变不了最终走向。
“国际幸福城”不能再给李彬控制的空壳公司当招牌了,必须回到宏润地产手中,变成塔吊、钥匙、追赃凭证。
1.本文基于公开裁判文书、办案进展材料及多方信源梳理,不构成对未决事项的定性。李彬及关联人员侦办进展、涉案资产处置与最终责任认定,以办案机关正式通报和法院生效裁判为准。
2.题图为穆将王城改项目“国际幸福城”不同时期实景。宏润集团累计投入8.2亿元(含整村拆迁资金),完成785亩土地拆迁整理与前期建设;项目后被李彬团伙非法侵占后烂尾至今。该团伙跨省吸存十四点八亿,借的正是“国际幸福城”这个项目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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