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释法明理与调解工作融入执行办案全过程,充分发挥法官调解的柔性化解作用,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本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限期偿还借款本息。裁判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申报财产、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始终消极应对,既不申报财产,也没有履行意愿,案件执行一度受阻。

面对僵持不下的局面,执行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把释法明理贯穿执行全过程。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条讲解生效裁判的法律效力,剖析拒不履行将面临的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乃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等不利后果,帮助其算清法律账和诚信账;同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和实际诉求,找准矛盾的症结所在。

在查明症结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坐下来协商,围绕还款数额、履行期限等焦点问题逐项磋商。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体谅申请执行人急于收回款项的心情,另一方面正视被执行人目前的经济困难,反复讲清道理、疏导情绪、权衡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耐心沟通,被执行人逐渐放下抵触情绪,承认拖延履行实属不当,表示愿意尽力筹款了结纠纷。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偿还欠款,被执行人当场兑付了首期款项。

案件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专门向法官表达谢意,认为法官既讲法理又通人情,让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该案是执行局将调解工作融入执行办案的生动实践,既维护了生效裁判的权威,又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把释法明理和调解工作融入执行办案全过程,做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强制与疏导相统一。一方面,依法用好各项强制措施,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另一方面,注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来源: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