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小姑娘2年上瘾了!?广西柳州,41岁男子追求25岁女同事,自称离婚3年追到手后,两人多次无套发生关系,不久后男子悄悄复婚,但继续和女同事以“老公”“老婆”相称,发生关系并导致女孩怀孕流产,女孩后来查出重度抑郁,起诉索赔8.5万,并要求在社交平台公开道歉18个月,法院审理后这么判!

(案例来源:广西法治日报,人物为化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3年底,广西柳州一家公司里,41岁的汪强和25岁的刘娟成为同事,汪强离过一次婚,那时候确实是单身,他告诉刘娟,自己离婚3年了,一个人过日子。

刘娟刚工作不久,性格温和,汪强对她颇为照顾,接送上下班、买零食,慢慢拉近距离,刘娟没有怀疑过他的婚姻状况,两人顺理成章谈起恋爱,日常称呼里老公、老婆张口就来。

2024年2月,汪强的前妻找上门,两个人吃了一顿饭,第二天就去民政局办了复婚,这件事汪强没有告诉任何人,尤其是刘娟。

复婚后,他照常和刘娟约会、聊天、发生关系,闭口不提自己已经恢复了已婚身份,刘娟一直被蒙在鼓里,以为自己交往的是一个离异单身的中年男人,甚至还规划过两个人的未来。

2024年11月,刘娟发现自己停经49天,验孕棒显示怀孕,汪强陪她去了柳州一家医院,做了药物流产,整个过程中,汪强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安慰了几句,然后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回家当他的丈夫。

刘娟一个人面对术后复查、身体恢复和心理冲击,她不知道的是,那个让她怀孕的男人,早在九个月前就已经和别人领了结婚证。

2025年5月,纸终于包不住火了!汪强大概是被家里发现了端倪,不得不跟刘娟坦白:自己2024年2月就复婚了。这个消息对刘娟来说如同晴天霹雳。

她回想这一年半的交往,那些“老公”“老婆”的称呼,那些关于未来的计划,原来全都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她不仅被欺骗了感情,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一个已婚男人的婚外伴侣,甚至为他怀过孕、流过产。

这件事对刘娟的精神打击是毁灭性的。2025年7月,她因为持续失眠、情绪低落、无法正常工作,去医院精神科就诊。

检查结果显示,她的焦虑自评达到中度,抑郁自评达到重度,医生给出的诊断是“心境障碍”,通俗地说就是情感类精神疾病。

病历上写着“睡眠障碍、自杀观念负性”,意味着她曾经出现过轻生的念头。一个25岁的姑娘,因为一段建立在欺骗基础上的感情,身心俱损。

刘娟决定不再沉默。她把汪强的聊天记录、医院的流产记录、精神科的诊断书全部整理好,一纸诉状递到了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她提出了三项诉求:一是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和营养费5000元,合计8.5万元;二是要求汪强录制视频道歉并手写道歉信,在微信、QQ、短信等社交平台上公开发布,保留18个月;三是如果汪强拒绝公开道歉,就要支付2万元的“代道歉补偿金”,并且登报道歉。

法庭上,汪强承认了自己复婚后没有告知刘娟的事实,也表示自己确实存在过错,但对于赔偿金额,他觉得刘娟要得太高了。

他认为自己既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胁迫对方,流产也是刘娟自己签字同意的,8万多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合理。他表示愿意赔偿1万元,算是为自己的隐瞒行为买单。

法院认为,汪强在复婚后刻意隐瞒已婚身份,继续与刘娟保持恋爱关系和性关系,并且在交往中没有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直接导致刘娟怀孕并接受流产手术。

他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刘娟的健康权和知情权,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法院综合考虑了几个因素:汪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给刘娟造成的身体和精神伤害、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刘娟主张的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实偏高,法院酌定调整为1.6万元。另外,刘娟流产后需要营养补充,法院酌情支持营养费500元。两项合计1.65万元。

关于公开道歉的诉求,法院认为汪强在庭审中已经当面向刘娟鞠躬道歉,这种方式和他的过错行为以及造成的影响范围是相匹配的。

刘娟要求汪强在多个社交平台上发布道歉声明并保留18个月,已经超出了合理必要的限度,而且过度公开可能会让刘娟的个人隐私进一步曝光,对她反而不利。

因此,法院没有支持公开道歉的请求,也没有支持那2万元的“代道歉补偿金”。

法律上怎么看?

第一,感情欺骗能不能打官司?

很多人觉得谈恋爱被骗是道德问题,法院不管,但实际上,如果一方通过隐瞒重要事实的方式,让对方在错误认知下处分了自己的身体权益,比如怀孕、流产。

这就不是简单的“渣男渣女”问题了,而是实实在在的人格权侵权,民法典保护自然人的身体健康和意思自主,被骗着怀孕流产,法律是管的。

第二,精神损害赔偿到底怎么算?

不是说你想要多少就能拿多少。法院会看侵权人有多大的错、用了什么手段、造成了多严重的后果、当地的经济水平怎么样。

这个案子里,汪强没有使用暴力、没有公开羞辱、没有从中牟利,主要是隐瞒和欺骗,所以1.6万的数额在司法实践中属于合理区间。

第三,道歉也要讲分寸。

很多人觉得道歉越公开越好,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对方是个骗子,但法律上讲究“责任方式与过错相适应”,汪强当庭认错、鞠躬道歉,已经达到了让刘娟获得精神抚慰的效果。

如果再要求他在所有社交平台上挂半年道歉声明,一方面可能让刘娟的隐私被更多人围观,另一方面也超出了侵权行为的实际影响范围。法院在这个问题上保持了克制,是对的。

案子判完了,但留给人的思考不止于此。一个41岁的男人,明明已经复婚,却还能若无其事地对着一个25岁的姑娘叫“老婆”;一个年轻的女孩,把自己的信任和身体交给一个自称“离婚三年”的男人,到头来换来的是一纸抑郁症诊断书和一次痛苦的流产经历。法律能判1.65万,但判不回那两年被谎言偷走的青春和健康。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