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西安家长向大河报《看见》记者反映,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勤人员朱某某,以办理优质学校入学为名,约家长在市政府院内和办公区见面,骗取17名家长共计331.5万元。2025年7月起,家长发现入学未果、退款被拖延后陆续报案并向单位反映;后经单位协调,警方并案侦查,同年11月1日朱某某在内蒙古一酒店被抓获。2026年9月24日,该案一审开庭,朱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5万元,法院责令退赔300万元。

有家长告诉记者,他们从一审法官处获悉,朱某某未上诉,也无能力退赔。

2026年11月4日,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应记者称,单位已研究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称此事暴露出单位在管理教育、考勤监管方面的漏洞。

被害家长向办案法官询问被告朱某某是否有退赔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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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家长向办案法官询问被告朱某某是否有退赔意愿

家长称被约至市政府大院“交钱洽谈”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朱某某系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勤人员,1993年出生。

资料显示,根据西安市机构改革方案,原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9年更名为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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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受访者供图)

家长顾薇(化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24年5月,她在某社交软件上刷到能够办理优质中学入学名额的帖子,在网上接触了朱某某。顾薇称,朱某某曾出示工作证等相关证明,自称是“领导的秘书”,并表示能协调教育部门关系。

2025年5月,顾薇开始委托朱某某办理孩子转学。“他把我们(夫妻)领进政府机关大院,从西门进入,车也停在大院里,带到5号楼一楼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一间办公室,说他就在这里办公。”顾薇称,朱某某还表示机关事务管理局常与教育局等单位打交道,能够“搭上话”。

在该办公室内,顾薇首次交付定金。此后朱某某共收取其“办事费用”22万元。7月中旬,顾薇还介绍了一位也有办转学需求的朋友,该朋友亦被收取13万元。

2025年7月底,招生节点已过,顾薇要求朱某某见面协商退款。朱承诺8月3日前退款,但至8月5日已无法联系。顾薇察觉被骗后向警方报案,此后陆续联系到其他被骗家庭。

朱某某向家长出示的工作证(受访家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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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向家长出示的工作证(受访家长提供)

2025年6月,家长柳柳(化名)同样通过网络帖子联系到朱某某,朱某某以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声称可以办理转学,陆续收取其15.3万元。柳柳称,其2025年9月收到立案通知书。

17个被骗家庭中,有家庭系朱某某主动接触。

刘鹃(化名)称,她并非主动找到朱某某。2025年8月15日,朱某某不知通过何种途径获取了她的联系方式,准确报出其姓名及孩子入学需求,自称政府工作人员,声称能办理高新一小入学。在随后的接触中,朱某某将其带到单位办公区洽谈,至8月21日分三次收取现金共33万元。

入学未果后,刘女士夫妇多次交涉退款,朱某某曾于9月8日写下保证书,承诺33万元于2025年9月10日前归还,如违约愿承担10万元损失费。

朱某某给刘鹃夫妇写的还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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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给刘鹃夫妇写的还款承诺书

记者获取的一段通话录音中,朱某某向刘鹃夫妇解释称,所得“办事费用”主要用于为家人做手术,并非用于办理入学。朱某某还向刘鹃发送了母亲在医院心脏科检查的视频以博取同情,刘鹃后来发现,同样视频朱某某给好几个家长都发过。

单位回应:非干部,2024年曾给予处分

2025年8月初起,陆续有家长向朱某某所在单位反映其涉嫌诈骗。

大河报《看见》记者联系到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其称朱某某为工勤人员,并非干部,日常工作为老干部服务、院落卫生、电费收缴等类似物业管理类事务,“工作其实很简单”,“他就是一个工人,哪有这些资源嘛”。

针对朱某某多次将家长带至市政府院内及办公区,该负责人回应称,正常工作人员带人进入办公区,单位不可能知道其真实目的,“他不说实话,有时说带朋友过来,更不会说拿钱明晃晃地交易”;单位对工作人员个人活动也难以全面掌握。

聊天截图显示:朱某某自称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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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截图显示:朱某某自称公职人员

多位家长向记者讲述,2024年,朱某某曾骗取一名家长80余万元,其父卖房还款后私下协调,此事未再追究,朱某某亦未被停职。

针对此事,该负责人回应称,2024年确实接到过家长反映,朱某某归还了钱款,单位从教育角度给予其警告处分,并将其调离原岗位。他解释,朱某某人事关系本在下属单位,所谓“调离”是将其调回原下属单位。“当时单位判断此事为孤案,及时处理了,因此未再深究。”

该负责人说,朱某某调至下属单位后,有反映其上班不在岗,其实是请假较多,并非几个月不在岗。“从记录上看,不能说他没上班”,“一周五天也还是露面的”,但“8小时在岗不可能”。

朱某某将市政府地址发送给家长,约家长到市政府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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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将市政府地址发送给家长,约家长到市政府见面

失联与被抓

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称,2025年8月家长集中反映后,单位多次催告朱某某到岗谈话,朱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我也叫不来”;单位随后与公安部门沟通对接。

刘鹃等家长也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询问,一位负责对接的主任用座机打电话、发微信,也未能将朱某某叫回单位。

2025年9月中旬,被骗9万元的家长杨先生曾通过朋友私下在未央区一小区内找到朱某某。杨先生称,朱某某当时很害怕,在电话里承诺当晚还款,随后再次失联。

单位负责人接受采访称,家长在多个派出所报案后,单位向公安分局协调,由分局指定派出所并案侦查。2025年11月1日,朱某某在内蒙古一酒店被公安机关抓获。

家长顾薇称,警方告诉她,朱某某被抓时微信及银行卡余额均为0。

朱某某在网上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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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在网上发布的信息

判决与资金去向

2026年6月3日,朱某某因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朱某某在明知自己无能力办理被害人子女入学的情况下,利用政府工作人员身份,采取向被害人出示工作证、约在市政府院内见面、虚构与相关领导的聊天记录等方式取得信任。经查,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朱某某以办理入学为由,骗取17名被害人共计331.5万元,案发前退还31.317万元。

判决书还显示,17个被骗家庭中,有家庭最高被收取72.1万元,后退还13.5万元。朱某某骗取上述款项后,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日常消费及向其他被害人退款等用途,未用于办理入学事宜。公安机关立案前,其分别向6位被害人退还了部分费用。朱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查明,朱某某在网上发布广告,谎称可以办理西安市知名学校入学事宜,通过约被害人在西安市人民政府院内或附近见面、出示工作证件、发送伪造的与相关领导聊天记录等方式取得信任,进而获取钱财。

关于资金去向,参加了庭审的家长顾薇称,公安机关曾表示朱某某部分资金用于赌博,庭审中法官询问赌博占资金比例时,朱某某称“不到四分之一”,其余钱款去向他称“记不清了”。

法院责令朱某某退赔各被害人损失。截至发稿,被害家庭均称未收到退赔款项,希望了解被骗的资金流向。

而记者从其单位了解到,据朱某某母亲此前向单位反映,朱某某曾投资口罩、餐饮等生意亏损,可能因此负债。不过,上述说法均为单位了解的情况,未经司法机关认定。

单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案发后单位曾多次联系其家属退赔,但其父母已离婚,家中又有老人住院,二人已身心俱疲,没有能力管这个孩子了。

西安市政府外景(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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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府外景(受访者提供)

开除公职,检察院:不予抗诉

2026年11月4日,该单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单位已研究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其目前羁押于看守所,相关程序还未走完。

该负责人表示,此事暴露出单位在管理教育、考勤监管方面存在漏洞;案发后,该中心已修订相关制度,加强管理和提示提醒,“以此为戒,我们人事部门从制度上想了很多办法”。但他同时表示,朱某某的行为“纯粹是个人行为”,单位难以识别其在外实施诈骗。

2026年10月10日,17名家长联名向检察院提交了刑事抗诉申请书。被害家庭的主要异议集中在犯罪数额认定:判决责令退赔300万元,他们认为331.5万元应全部认定为诈骗既遂,案发前退还的31.317万元属退赃情节,应在量刑时评价,不应从犯罪数额中扣减。

此外,被害家庭对资金流向提出疑问,希望进一步追赃挽损。

家长杨先生称,直到2026年9月开庭当天,他才第一次接触到其他被骗家长,此前一直以为只有自己被骗。

2026年11月5日,大河报记者就被害家庭提交的抗诉申请联系未央区检察院。该院办案人员表示,经审查,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情节及刑期裁量上均未超出法律规定的幅度,不符合抗诉的法定事由。至于追赃挽损工作,建议被害家庭联系法院执行局。

当天下午,未央区法院刑庭回复家长,朱某某未上诉,该案已移交执行局立案审查,近期将逐一联系被害家庭。

来 源:大河报记者 殷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