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内“流产”8次?上海朱某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伪造医学文书,虚构流产经历,8次诈骗生育保险基金。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

以为“来钱方便”

被告人朱某供述,她在网上刷到一条视频,得知“流产后可以在线申领生育保险基金。”她依据自己此前的真实流产就医记录,合法领取了生育金。这竟然让她觉得“来钱方便”,竟然生出贪念。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30日起至今年1月19日,朱某先后5次伪造就诊材料,成功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共计3万多元。

今年1月23日起至2月24日,朱某又3次伪造材料申领,欲申领生育保险基金合计1.9万多元,因审核未通过而未能得逞。

2月26日,案件侦破,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朱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构成诈骗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合法申领到伪造凭证,虚构流产记录骗领生育金,究竟要付出什么代价?法官介绍,本案中,朱某伪造医学文书、虚构生育事实,多次向“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请,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属于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且数额较大,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尚未得手的一万九千多元系犯罪未遂。连同坦白、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朱某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8次申领生育金,其中得手5次,便民服务如何防住“造假之手”?

法官表示,经办机构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医学文书、就诊记录真实性的核验,推动与医疗机构的数据共享和交叉比对,对短期内多次申领等异常情形设置自动预警、重点核查;网络平台应履行内容管理责任,及时清理“代领”“代办”社保待遇的引流信息。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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