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周
近日,山西太原一小学无薪酬招聘“跟岗教师”,引发关注。据报道,太原万柏林区某小学招聘信息显示,面向社会招募跟岗教师,备用上岗,无薪酬待遇,食宿需自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参与备课、听课、磨课、试教、作业批改、班级管理、课后服务、校园活动组织等教育教学相关工作。
零薪酬无食宿,招募跟岗教师的消息甫一传出,迅速冲上热搜。面对外界质疑,当地人社部门明确回应“不合规”,学校也停止了招聘。但“奇葩招聘”背后所隐藏的诸多问题值得深思。
校方表示,跟岗老师不上课、也不带班,初衷只是搭一个教学实践平台,所以没有薪酬。可公告明确写着,跟岗期间须参与班级管理、课后服务、校园活动组织,工作内容一样都没少。更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招募已不是第一次。今年6月和9月,学校就两次发布过同类信息。考核期约一个学期,通过后择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约,转正后只缴五险、没有公积金,月实发约1900元。固定岗位、整学期在岗、连续三轮招募,这种所谓的“实践平台”与“顶岗干活”有啥差别?
从法律角度看,劳动关系的成立核心要件并不复杂:双方主体适格,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所从事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并因此获得劳动报酬。律师指出,招聘明确要求“跟岗期间须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内容又包括班级管理、课后服务、校园活动组织等持续性事务,说明人员需要完全接受学校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用工符合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仍可能被认定劳动关系成立,不能以“师资储备”的名义规避法定用工义务。
诚如万柏林区人社局仲裁院工作人员所言,即便相关教师处于试用期,学校也应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不管能力大小,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该给报酬。能力不行可以不录用,但不能让人白干。”
至于“考核合格后转劳务派遣”的承诺,也当不得免责条款。劳务派遣有适用范围、主体资质、用工比例和岗位性质等一整套规则,不是学校想转就能转,更不能拿一个“将来可能”的口头安排,把眼下已经发生的用工事实一笔勾销。已经付出的劳动,责任在当下,不在将来。
教育是用心换心的事业。一学期没有收入,食宿自理,交通、材料自己贴,还要接受考核、等待“择优”,对刚走出校门的年轻人来说,这不是“给机会”,是拿自己的生存成本,为学校的人力缺口垫资。用最低的成本、甚至零成本让求职者顶岗,再把转正推给一个不确定的将来,这样的算盘打得再精也不光彩。
“奇葩招聘”叫停了,但处理不该止于“停招”。同类公告今年已发三次,学校的内部审核、主管部门的备案环节,为什么没有拦住?这种明显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可以堂而皇之挂出来,一句“不合规”就完事了?已经到岗的人员怎么处理?此前可能欠付的报酬怎么补?这一系列问号都亟待“拉直”。
让年轻人带着热爱走上讲台,不该以“白干”作为入场券。教育主管部门更该把“实习”“跟岗”“储备”“助教”这类名目纳入排查清单,别让变相用工换个马甲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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