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古代某些时期,封建礼教下的愚孝行为,简直令人发指,正如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里写的,充分体现着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

比如《二十四孝》里的“埋儿奉母”的故事,就让人听着都感觉恐怖,那么这件事情的真实性有多少呢?难道真的有人为了孝顺母亲,把自己的儿子活埋吗?

埋儿奉母图

历史的真相已经掩埋在斑驳的史册里,除了当事人和同时代的人,很难断定某一个历史事件是绝对真实的。但对于“埋儿奉母”这样的故事,不妨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去思考,也许能给我们一些不同的启发。

二十四孝》之中,诸如“埋儿奉母”,“卧冰求鲤”,“尝粪忧心”这种比较极端的例子,大多出现在两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而“戏彩娱亲”“鹿乳奉亲”“芦衣顺母”这样比较温和的故事,却多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

从现代人的角度上来讲,“戏彩娱亲”是完全能够接受,而且大家也不会觉得是做作过分的孝顺行为,但“埋儿奉母”就完全不同,这已经超越了孝顺的概念,变成了一种反人道的行为了。

彩衣娱亲

那么为什么同样是孝顺的故事,在春秋时期和两汉以后,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变化呢?

这就要从汉朝独特的选官制度“察举制”说起了,察举制之下,士人当官的途径只有一条,就是“举孝廉”。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如果某个人在民间有很孝顺的名声,被当地的官员们听到,就可以通过举荐的方式为官。

这种制度之下,士子个人在乡间的名声,就成了他能否被举“孝廉”,进而进入官场的基础。而汉朝以“孝”治天下,孝顺的名声可以说是所有“孝廉”都必须具备的条件。

但是“孝顺”作为一种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商周时期就已经开始根植于我们的文化血脉之中,换句话说,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孝顺是“常态”,不孝顺才是“变态”。在一个全民都讲究孝顺的世界里,想要以孝顺出名,其难度可想而知。

古代孝子图

而且另一个很重要的点是孝顺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想要在乡间以传统的方式获得“孝顺”之名,就必须经过很多年的实际行动来证明。偏偏有野心想要入仕为官的,一般都是年轻人,很少有人说等到80岁了,忽然说我现在想去当官了。

在这样的现实基础之上,这些为了能够举“孝廉”而当官的士子们,只能出其不意,以极度夸张的行为来“表演”自己的孝顺,从而让名声传出去。

所以说,《二十四孝》之中汉朝以后的故事往往比较极端,实际上是在察举制之下,士子们为了求名不得不“表演”出来的孝顺,为了更引人注目,演技不得不夸张一些。既然是表演,自然是当不得真的。

以上是从二十四孝所选取的故事本身角度来看的。另外从《二十四孝》的成书时间来看,当时正处在宋元之交,理学兴起并发展的年代。

《二十四孝》

理学一个核心的观点就是“存天理、灭人欲”,实际上鲁迅所说的“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主要指向的就是宋元理学。在儒学向前发展的历程之中,宋元之际的理学,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转折。在此之前,儒家所讲究的“三纲五常”等封建礼教,其含义是双向的。

正如《论语》中所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但是到了宋元之际,理学将这种双向的儒学理念,变成了单纯的强调“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单向选择。

这种理念影响到家庭关系里,就是强调父对于子的绝对支配地位,即父母在家中拥有一切,包括儿子自身的性命和儿子的儿子的生命,所有权都是归父母所有的。

理学鼻祖朱熹

在这种非常态的理论支撑下,两汉以后的士人们为了博取“孝廉”的名声以入仕,故意表演出来的“埋儿奉母”的孝顺,就完美的符合了理学所强调的封建礼教下,父母对子女的绝对支配地位。

也就是说,是宋元理学为了推行自己“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念,故意将汉朝前后士人们表演出来的孝顺当成了历史的真实,从而误导以后的人们,形成非常态的极端孝顺理念,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愚孝。

当然以上这种论断也只是基于一定的历史事实而得来的推论,并不代表历史的真相。可面对“埋儿奉母”这种残酷的历史的时候,我们宁愿相信它只是一场过分的表演,而不是真实发生过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