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巩固前期交通秩序整治成效,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沭阳交警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行人、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今天我们重点曝光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

今天,沭阳交警曝光一批

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在此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非机动车违法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的,首次处以2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处以50元罚款。

姓名:常习艳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戴金艮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迎宾大道与学府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范瑶瑶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顾长婷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迎宾大道与学府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胡方泽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胡秀娟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姜涛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李翔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孙洁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迎宾大道与学府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孙启全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张东琴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迎宾大道与学府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平安、文明的交通环境

整治曝光行动仍在进行中!

来源:沭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