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巩固前期交通秩序整治成效,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沭阳交警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行人、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今天我们重点曝光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
今天,沭阳交警曝光一批
在此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非机动车违法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的,首次处以2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处以50元罚款。
姓名:常习艳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戴金艮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迎宾大道与学府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范瑶瑶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顾长婷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迎宾大道与学府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胡方泽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胡秀娟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姜涛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李翔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孙洁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迎宾大道与学府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孙启全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苏州路与台州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张东琴
违法时间:2021年7月3日
违法地点:迎宾大道与学府路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平安、文明的交通环境
整治曝光行动仍在进行中!
来源:沭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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