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的大妈强行夺走少年初夜,导致他下身受伤,随后少年恼羞成怒用刀刺死女子!

这个案件一经发生就引起轩然大波,是什么样的饥渴让一个40多岁大妈“强奸”一个少男?是什么样的羞辱,让少年抽刀杀人,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由于平台规则,只有当您跟我有更多互动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铁粉。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点个“关注”,成为铁粉后能第一时间收到文章推送。

?——【·案件回忆·】——?

失足少年在外打工失踪,回来身上竟背负人命

事情发生在2009年的广东省,本案的主人公,叫做张某,是湖北人,因为家庭情况不好,19岁的张某从技校毕业,就来深圳打工了。

干着学徒汽修的活,活虽然苦,但是门槛低收入,也还不错,谁曾想张某干的好好的,竟然在12月份辞职了,之后就杳无音信

与张某一同在深圳的工友也说没见到过他了,张某的姑姑联系不到他后,立刻就报了警,可是深圳如此之大,无疑是大海捞针,找不到张某的姑姑,也是第一时间联系了他的家人,希望收到张某已经回家的消息。在一家人忧心忡忡,等到儿子归来的时候,张某给家人带来了一场轩然大波。

春节过后,张某乘坐一辆出租车回来,看着有些颓废,就连车费也是姑姑帮忙付的,大家看着有些魂不守舍的张某,纷纷询问,张某丢失的几个月出了什么事,究竟去了哪里呢?

面对家人的质问和担心,张某嚎啕大哭,就是不回答父母亲的问题,家人等的也是干着急呀,在父母亲和姑姑急切的眼神中,张某重复着说这一句话,我杀人了,我要去自首。

父母亲闻言是一阵害怕,想要询问他事情的细节,不是搞错了?自己的孩子平时只是学习不好,怎么会杀人呢?

姑姑也是一脸着急,安抚好张某的父母,耐心的询问张某,张某从书包里拿出一双带血的球鞋,就什么都不说了。姑姑意识到事情可能是真的,下午便带张某去当地派出所自首,面对张某的自首。警方询问细节,张某却什么都不说,俨然一副遭受打击的样子。

警察说自首是需要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的,如果张某什么都不说的话,很难量刑,这时张某才缓缓道来。

面对张某的供述,警方很吃震惊,做完笔录之后,张某便被刑警带走了。

张某的父母得知这个消息非常震惊,也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

19岁醉酒少年和43岁卖淫老姐姐

张某的情绪一直不稳定,被刑警带走之后,他才细细的讲述了自己杀人的过程。

原先当年他在做维修学徒的时候,活儿苦又挣不到钱。就悄悄辞职,因为维修学徒的工作是姑姑帮忙找的,姑姑想让他有个一技之长,张某又不想让姑姑知道,就去了一家酒店当服务员,住在宿舍里,也不联系姑姑。

但是时间长了,张某又发觉服务员也是非常辛苦的,虽然工资比维修工高,但是酒店是天天营业,基本全年无休。张某又辞职了。

此时的张某因为没有学历,没有技术,嫌弃工资低等问题。来来回回都没找着工作也非常痛苦,不敢跟家人说。一天夜里喝了几瓶酒,晕晕乎乎的准备回宿舍的时候,撞到了与一个中年妇女。

中年妇女看到醉醺醺的张某,就是一顿拉扯,询问张某要不要玩一下,张某在宿舍也听到同事讲,这条街上有站街女,但是他没想到,竟然被自己碰上了,还是个老女人。

张某一方面没有心思,另一方面没有钱,他只想赶忙回去睡觉,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中年妇女,竟将醉醺醺的张某直接带回了自己的房间中,强行开始交易。

张某本就头晕目眩,双腿发软,还以为到了宿舍,倒头就睡,但是没想到这位中年妇女脱了张某的衣服,对着张某上下其手,随后就压了上来。

感觉到不对劲的张某,瞬间清醒,睁开眼就看见,一团白花花的肉体在自己身上是上下起伏,还发出一些难听又激情的声音,昏暗的灯光下,对方的肉体令人窒息,张某也意识到自己正在被动性行为,非常气愤,可是就是推不开对方。

等事情结束后,张某大声指责中年妇女,声称自己被强奸了,自己被夺走了初夜,下身也是又红又痛。

对方可不管,非要张某给她钱,先不说张某此时没有钱,就是有钱,这事情也不是自己自愿的啊,张某穿上衣服就要走,对方一看张某要逃单,赶忙就说:“你要敢出这个门,我就告你强奸!”

张某一时气急败坏,对方的年纪比自己母亲都要大了,自己犯得着去强奸,自己的初夜竟然稀里糊涂的给了一个外人,他心里也很委屈,再说了谁不知道这个女的是出来卖的!

两人在门口是周旋,周某就是不让他走,失业的压力和醉酒的冲动,一瞬间让张某失去理智,张某拿起身上的弹簧刀,就向周某刺去。这一捅不要紧,周某开始大声呼喊救命,眼看声音越来越大,周某就要跑出门去了,张某下狠心又补了一刀,渐渐的周某躺在地上没有了声响,鲜血流了一地,染到了张某的衣服上和鞋上。

张某用床单胡乱的擦拭了一下,就准备逃跑了,因为身上没有余钱,张某回宿舍取了最后的积攒,把带血的衣物放在包里,就往家跑。

事情已经水落石出了,通过张某的供述警方进行了详细调查,收集的证据也印证张某所说的杀人行为。

死者今年四十三岁,在深圳一直从事卖淫活动,因为逐步年老色衰,生意都不太好,总是趁着天黑拉拢客人消费,不幸的张某就成了她的猎物。

惋惜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张某怒极杀人都是事实。

“白嫖”杀人还是 被猥亵杀人?

法庭之上,张某的情绪非常激荡,他一直称自己是被强奸了,他并不是想要杀人,是对方不让他走,他才动的手。

但是死者家属却不赞同他的说辞,死者家属坚持认为是张某醉酒嫖娼,因为身上没有钱想要逃单,才一怒之下杀死了周某。

警方证实,周某确实是在这条街是卖淫,因为这条街的隔壁就是烧烤店,周某夜晚总是拦住路过的人,上楼消费。

死者家属认为:事发当晚张某身上没有多少钱,只喝了四五瓶啤酒,夜色昏暗下,没有看清周某的长相,匆匆了事之后想逃单。

况且再怎么说张某都是一个男人,这种事情,周某没有给他下药,他不情愿的话,谁能强迫他?按照张某的供述,性交易结束后,他还有力气杀死周某,就没有力气离开吗?很明显就是有意杀人!不愿支付“嫖资”!周围人也听到了,两个人因为嫖资而争吵。

家属还说,明明他捅了周某一刀就可以离去,却偏偏捅了第2刀,导致周某死亡。

听到被害人家属的质问,张某瞬间暴跳如雷,辩称自己不会饥不择食,自己是在对方强迫自己性行为的时候,才逐步清醒的!在门口争吵是因为周某不放自己走,自己不是情愿的!

双方各执一词,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张某当晚是想"白嫖",还是被"强奸"才杀人的,介于张某主动自首,法院判决张某构成有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周某所在地的卖淫窝点也被当地警方查处。

?——【·以法释案·】——?

对张某的判决依据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有意杀人,是指有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有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张某构成有意杀人罪,无论张某是出于什么样的冲动之下,杀人的,他杀死周某都是事实,无法辩驳。不过本案中,张某主动投案自首,有量刑情节,被判处无期徒刑。

按照张某的供述,周某强行与张某进行性交易的行为如何定性?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猥亵他人”说明猥亵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男子,所以周某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猥亵罪。

周某卖淫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卖淫、嫖娼的,依照治安治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

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涉事双方都要被处罚。一般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拘留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犯罪,而组织卖淫则可能构成犯罪。

周某虽然卖淫,但是罪不至死。张某的遭遇让人噫吁不已,无论如何,杀人是不对的,好在张某及时自首,捡回了一条性命。

法治社会之下,我们都应该遵纪守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就算作为男子遭到了猥亵也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遇到此类事情,希望大家保留好证据,以便事后维护权利。

【不知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到评论区留言!】

@学一条法

带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