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主角叫杨帆,故事发生的时间是今年5月15日,地点是南京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小伙子杨帆看到一位老人驾驶一辆三轮车摔倒了,他过去扶起了老人

然后老人认定他就是撞自己的人,随后老人的家属赶来了,也认定就是杨帆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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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过程中,杨帆出示了相关的证据,足以证明是老人自己摔倒的,但是老人本人和家属坚决不信。

后来交警出面,经过全方位的工作查证、证据相互印证,最后认定杨帆是在做好事。

近日,杨帆本人受到了相关部门的表彰,认定其行为是见义勇为,并且获赠了一定的奖金,这个奖金数额网传是3000元,故事到此就结束了。

而我今天要说的是:凭什么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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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回顾一下这件事的发生过程,假设杨帆、交警都没有拿出过硬的证据足以证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那么后果会是什么呢?

我想大概率就是杨帆根本说不清楚,即便能说清楚,也没有能证明自己的证据,最后可能还是“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呢?”。而最终的结果可能就是杨帆要赔钱,至于是赔几万还是几十万,这里我们不去探讨。

说实话,假如杨帆就是我的家人、我的孩子,我一定会不寒而栗。

所以,我今天最想强调的是,故事绝对不应该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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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说老人、老人的家属最初认定杨帆是肇事者,这属不属于诋毁、构陷、造谣甚至敲诈呢?

以我的个人认知说,他们行为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应该由法院最终定性。但是他们的行为毫无疑问是忘恩负义的,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是缺德带冒烟的,是应该负法律责任的。

而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件事到此就结束了呢?正如下面这位网友所言,讹人成功了就可以索赔几万元,不成功大不了道歉,而这才是真正让人细思极恐的事情。

另外,大家想一想,扬帆这次是做好事,如果真的现实中发生了小磕小碰,碰到这种人,是不是杨帆的一场灾难和浩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