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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

北京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4年5月1日起

北京、河北居民在津购房,有新政策

2024年3月27日起

北京取消“夫妻离异3年内不得在京购房”政策

2024年2月6日发布

调整北京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

今天小编为大家汇总下

近期北京发布的买房、贷款新政策

具体详情

下调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
(2024年5月1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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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https://gjj.beijing.gov.cn/web/zwgk61/xwdt/_300666/436451521/index.html

一图说明白(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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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河北居民在津购房新政策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一、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住房需求。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和京津同城化发展,《通知》明确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二、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为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三、完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为充分满足居民职住平衡需求,《通知》明确居民在非限购区购买住房的,核查其在相应区住房情况。同时,对有60周岁(含)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通知》明确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

四、继续鼓励各区因区施策。《通知》提出,继续鼓励各区结合本区实际,通过发放购房补贴、企业团购优惠等政策减轻居民购房负担,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需求,探索房票安置方式,对接本区新建商品房项目,更好满足被安置居民住房需求。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离异3年内不得京内购房”政策废止
(2024年3月27日起发布)

2021年8月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其中规定,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目前,市住建委官网中对此条公告的有效性已标注为“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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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3月27日起北京市不再执行“夫妻离异任何一方3年内不得在京购房”的规定政策。这也意味着,今后离婚后购房将不再受离婚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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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500845400)

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
(2024年2月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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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调整后新政策,具有本市购房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在通州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一、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通州区户籍居民家庭。

三、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四、在本市未拥有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本通知自2024年2月6日起实施。

具体变化解读

具体来看:

第一类京籍无房家庭,相比之前没有变化,仍然可以在通州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

第二类已有1套住房、户籍在通州区的京籍家庭,此次调整后,不再受落户3年及以上的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就可以在通州区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第三类在本市已有1套房、户口不在通州区但在通州区工作的京籍家庭,此次调整后,不再需要社保或纳税满3年,只要劳动关系在通州区,就可以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第四类在本市无房的非京籍家庭,此次调整后,也取消了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限制,只要是劳动关系在通州区,符合北京限购政策,就可以在通州区买1套商品住房。

换句话说,此次优化调整后,在通州区落户或就业的家庭,如果需要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符合全市的整体限购政策即可,不再受到“双限”的制约。这样,参与到城市副中心建设和运行的服务保障的家庭,其合理住房需求将得到更好保障,从而共享城市副中心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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