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南通市委批准,南通市纪委监委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志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志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伪造证据掩盖事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王志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志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廉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