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物业经理阻止幼儿园违法办园,8年后却被批捕!

撰文丨墨黑纸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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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园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是否应该被制止办园?

据新黄河报道,陕西榆林市一小区,未获得消防验收,就开办了幼儿园。小区物业经理李浩在发现问题后通告、劝阻无果情况下,于2015年9月8日实施了阻止幼儿园办学的行为。

事发当时,双方都有报警。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民事经济纠纷,让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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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补充调查,事发8年后的2023年12月,检方认定李浩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大风车明珠幼儿园的正常办学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并依法逮捕,并起诉到法院,即将开庭。

注意到该新闻,纸白君和很多网友们的疑问是一样的,为何同样一件事,八年前当地检方认定是经济纠纷标的不予起诉,八年后就认定是寻衅滋事了呢?补充了什么样的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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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李浩的岳父柳福祥是小区的股东之一,他和另三人退出后,和另一股东尤东堂发生经济纠纷。纠纷期间,柳福祥让其女婿李浩采取了换锁、占房等行为,2019年7月曾因此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榆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但最终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占用、损坏的标的属于经济纠纷标”为由未予批捕。令李浩家人不解的是:为什么事情发生的8年后,警方又以阻拦幼儿园秩序将其逮捕?

二、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都应该引起各方面的重视

就上述新闻内容,无论是当地检方还是公安方面,均未对该幼儿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解析,而是围绕在阻挠办园所产生的冲突。那么该园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呢?

据报道,2014年年底其他三名股东发现,尤东堂私自变更了规划中幼儿园的位置,将自己投资建设的商住1号楼的地下1层至地上3层,租给其女婿开办大风车明珠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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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柳福祥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幼儿园没有按照规划建设,小区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根本不具备办学的基本条件。”

“一旦发生火灾,幼儿园里200多个学生的安全怎么保障?我作为项目负责人是要担责的。所以我和我女婿才会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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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福祥还表示,在此之前两人曾向区教育局举报,“主管单位领导表示会协调,也说会收回办学许可证、分流学生。但幼儿园只停了四五天,后续继续违法办学。”

也就是说,幼儿园不仅没有按照规划建设,甚至该小区连消防都未验收,这中间所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所涉及的可是一大群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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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进不来,所产生的后果确实不是哪些人能够承担的,很多火灾一旦发生不能及时处置,想要及时逃离确实很困难。

三、为众抱薪者哪怕出于私利,也是可起到防患于未然的

就该情况而言,无论他们股东之间有什么样的经济纠纷,对于就该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阻止,无论是从当事股东就自身担责出发,还是为孩子们的安全出发,都是无可厚非的。

当地检方和公安,是否考虑到了这个因素?目前就新闻报道的内容来看,没有提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承诺收回办学许可证以及对学生分流,为何也没有执行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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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白君不好过于揣测,这毕竟都是当地相关方面的工作,我们不懂业务,不能乱说。我们所知道的是,媒体报道的,该小区是2022年才得到了消防验收。

该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新黄河记者回应道,当地对案件十分重视,包括检方已经向上级部门作了书面汇报,但具体案情无法透露。

既然当地相关方面以及检方都很重视该案件,我们就静待该案件的进一步办理,纸白君最后想说的是,如果他们双方没有经济纠纷,这样存在隐患的幼儿园是不是就不为人所知了?

我们的社会对于,能够为大众利益所奔走者,无论这些奔走者出于什么样的私利,就其举报的安全隐患内容,都应该得到我们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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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最终为大众利益奔走者反而进了监狱,这似乎也会影响到更多人在面对此类事件时,一方面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另一方面更是看到了此类案例者被批捕,更离得远远地。

本篇无意用舆论阻碍当地司法进程,只是看到该新闻时,纸白君还是有很多方面的思考,希望能与相关方面及读者诸君共勉,具备一定标志性的司法案件进程,是需要谨慎对待的。

PS:本文参考新闻报道如下

济南时报·新黄河——《事发8年后被控“寻衅滋事”:陕西榆林某物业经理曾以存安全隐患为由阻止小区幼儿园办学》

上观新闻——《称存安全隐患,陕西一小区物业经理阻止幼儿园师生出入,8年后被控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