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土耳其对我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关税答记者问

问:6月8日,土耳其宣布对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40%额外进口关税,并自发布日起30日后实施。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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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方注意到,6月8日,土耳其宣布对原产地为中国的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40%额外进口关税,并自发布日起30日后实施。土方曾以同样方式,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40%附加关税,中方已多次向土方提出严正交涉。土方仅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征收额外进口关税,使中国产品的待遇低于其他成员的同类产品,构成对中国产品的歧视,严重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世贸组织规则是各成员制定贸易政策的基本原则。土方此次针对中国征收额外进口关税的做法是世贸规则所明确禁止的。土方多变的政策既损害了双方合作企业及土耳其当地消费者的利益,又加剧了中国企业对土耳其营商环境的担忧、打击了他们赴土投资的信心,最终必定得不偿失。中方敦促土方立即取消歧视性关税措施,共同推动中土经贸关系健康发展。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来源 | 商务部网站

占豪评:土耳其外长刚刚访华回去,接着就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加税。虽然,这事存在一定巧合成分,对中国电动车加税应该是早就安排好的,只是为了不影响过来谈的氛围,所以延期到了外长访华后加税。但同时也说明,土耳其试图以加入金砖国家来替代所谓加入欧盟方案,把金砖国家这个平台当成一个替代方案的目的,显然没有达到,中国也不会答应。所以,回去后土耳其不满意,于是就直接对中国电动车家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