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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宝明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随后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五号),决定任命高涛为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免去其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张东雁的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上述消息显示,此前担任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书记、局长一职的高涛,已转任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据公开资料显示,高涛出生于1975年11月,河南鹤壁人,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2018年7月任中共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22年11月任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书记、局长,直至此次调整。

采写:南都记者 潘莹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