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资本市场上,有两个非常让人触目惊心的案例。

其中一个是维维集团,维维股份下属的枝江酒业公司,从1994年倒查30年,要交消费税的问题。我觉得更加让人家感到不寒而栗,感到触目惊心。

感到非常惊讶的是宁波的博汇股份有限公司。博汇公司生产的化工产品,其中有一个叫“重芳烃衍生品”。按照国家税务部门有关规定,生产“重芳烃”应该缴纳消费税。结果,这家公司就以生产“重芳烃衍生品”的名义在整个市场上销售,就没有按照消费税的发票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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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查完以后,就让它按照消费税的行列来缴纳。从去年到今年,按照税务部门的计算,应该是缴纳5个亿左右的消费税。结果公司本来是盈利3.9亿的,结果如果按照5亿多的这样税收来缴纳,那么公司就面临着亏损的状况。这一下给公司生产销售等等方面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结果这个公司真的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直接躺平。

无论是税务也好,还是环保也好,甚至是工商等等,国家规定的一些政策,企业应该执行,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执法部门应该怎么样来看待企业,或者应该如何来使自己的政策落实到位,又能保证企业正常地生产和发展,这里面是大有讲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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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次的博汇股份里面,我觉得有三个东西值得我们思考。

第一个思考,就是我们有关的政策执行部门,执行部门站在什么角度来查。是死死地站在执行政策的死板的角度,还是站在提醒扶持和发展企业的角度,这一点就重要了。

我们的税收,如果说就税收来抓税收,就税收来收税收,企业你就应该来缴税收,其他的我一概不问。那税务部门对不对?它按照政策执行,按照规定执行是对的,因为它的职能就是收税收。但是我们的税务部门有没有想过,我们的企业怎么样才能交税。你这样查,把一个企业查死了,最后的税源在哪里?税收在哪里?企业发展在哪里?就业在哪里?有没有站在综合的角度,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待企业。这样查和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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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就是税务部门来查企业,或者我们一些执法部门来查企业,是在什么时间点,什么情况下来去查。这一点我觉得很重要。就是我们现在有很多企业,可能对相关的政策法律和规定未必信息就通达。

因此我就觉得,我们一些执法部门政策部门有没有事先把法规政策和相关的规定告知企业。如果告知了企业不执行,那么该怎么罚怎么罚。如果没有告知,企业等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了政策。

我觉得这里面一样的,我们的执法部门是要有责任的。这就是你宣传法律、宣传政策、宣传规定不到位,让人家不知道而造成的。这样的话,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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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就是执法部门和企业如何共同地来把国家的政策落实到位,来把企业发展得更好,来使相互的政策能够更好的长期地执行下去。我们现在的企业,应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我更觉得我们还是要从长远的角度,企业要发展,国家税收要增收,就业要增加。没有企业的发展,其他一切都是零。

因此我觉得我们的税务部门、执法部门一定千万记住,本着扶持企业、支持企业、支援企业发展之后,才能有更多的一些财源、税源,有就业。否则企业不存在了,社会的问题就会多了。不仅税收上不来了,还会给社会造成非常多的问题。那个时候真的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