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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致远(1911—1986.12.13)河北省石家庄人。又名于志远。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9月任共青团北平市委委员。同年11月至1932年初任共青团北平市委书记。后失掉组织关系。193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平师范大学团支部书记,北平西城区团委书记、北平城区团委书记,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北平师范大学文学院副分队长等。

抗日战争时期,任西安民先队队长。1942年7月任中共冀中区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青年救国会组织部部长。后进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任一部第三分支部支部委员。参加整风运动。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直接参与领导天津市内党的地下工作,1946年1月至8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部长、天津工委职工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至1946年9月)。同年10月至1948年4月任中共天津工委职工工作委员会书记。1947年5月至1948年1月任冀中区党委城工部天津市内三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工人运动。1948年1月任晋察冀中央局城工部平津工人运动委员会(亦称工运室)委员。曾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城工部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

天津解放后,1949年1月至1956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委员、秘书长。1949年2月至7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直属委员会书记。1950年12月至1952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主任兼研究室主任。1951年3月至1953年5月中共天津市委保密委员会副主任。1952年10月至1954年12月任天津市委办公厅主任。1952年10月至1955年2月、1958年1月至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1953年5月至11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保密委员会主任。1954年7月至1958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1955年2月至1957年12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1958年4月以后,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员。6月起任河北省总工会主席。同月至1961年9月任中共河北省委职工工作委员会书记1960年2月至1966年5月任河北省政协常务委员。1961年9月起任河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

“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79年7月至1983年4月任天津市第五届政协副主席。1980年7月至1983年3月任天津市政协党组副书记。1983年12月至1985年10月任天津市顾问委员会常委等职。

中共七大候补代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6年12月13日因病在天津逝世,终年7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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