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说一不二的“学者型”法官,却不想着为人民谋利,反而带着家人一起贪污受贿。他是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却知法犯法,成为“法院大老虎”。他与儿子同流合污,利用职权肆意敛财,落网时儿子家中发现现金高达3亿元。他就是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那么他是如何一步步沦落为“大老虎”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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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晓明出生于1954年,家住江苏常州,其父母都是当时的高薪阶层,因此家庭条件还算不错。而且奚晓明从小就在学习方面展现出惊人的天赋,然而在其中学时期,恰巧遇到了特殊阶段。由于全国高考取消,奚晓明只能先参加工作。

奚晓明的第一份工作是基层干警,或许正是这次警察经历,才让奚晓明决定以后要学习法律。奚晓明在基层一待就是六年,六年来他一直勤勤恳恳的工作,一心想着服务人民,哪怕自己只是个基层干警,他也要力争将工作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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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过程中,奚晓明积攒了丰富的基层经验,这些经验也为其今后进入法院工作打好了铺垫。随着全国高考恢复,奚晓明果断放弃现在的工作,参加高考。虽然当时有很多亲朋反对,但奚晓明坚信自己选择的道路,事实证明,奚晓明并没有选错。

这一年,奚晓明凭借优异的成绩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要知道,当时吉林大学的法律系,在全国足以排上前三。大学期间,奚晓明全身心投入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奚晓明大学毕业后,直接被分配到最高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

毕业能够直接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足以见得奚晓明的专业能力。很快,奚晓明便成为组织的重点培养对象。1991年,组织决定派遣奚晓明前往英国伦敦大学进修,学成归来后,组织上并没有直接给奚晓明安排工作,而是将其送往中央党校培训。

在这之后,奚晓明的仕途就宛如开挂一样,直接飙升到审判庭的副庭长。虽然此时的奚晓明位高权重,但在很多人眼中,奚晓明只是一个“学者型法官”。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只会理论知识,并没有实战能力的法官。

然而奚晓明能走到这一步,靠的绝不是理论知识,而是过硬的专业素养。很快,奚晓明便借着某知名大厂的官司一战成名。

在这起案件判决中,奚晓明所写的判决书气势如虹,每一条都有十足的法律依据,被业内人士称为“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的样本”。从这项判决中就能看出,奚晓明绝不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而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利剑。

之后奚晓明的职位依旧稳步提高,逐步成长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毫无疑问,只要奚晓明安安稳稳做下去,可能今后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位置,也很大可能非奚晓明莫属。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奚晓明居然越过了法律的红线,成为一名腐败干部!

2011年,山西人民法院接到一则诉讼,原告方是山西商人张某,旗下业务主要为煤炭产业。被告方则是时任沁和能源的董事长吕某。

据相关资料显示,当时张某公司出现资金紧张,于是将自己手中的某座煤矿以30万元每股的价格出售给吕某,以此来缓和公司的资金紧张。然而没过多久,该煤矿市场价值暴涨,自觉有些吃亏的张某将吕某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胜诉。

谁也没想到,吕某将案件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由奚晓明接手此案。见到对方向自己出招,张某直接找到了奚晓明的同学李飞。在李飞的引荐下,张某向奚晓明送上1800万元的贿赂,成功胜诉。这起案件虽然引起了轰动,但并没有影响到奚晓明,这让奚晓明尝到了甜头,开始步步陷入腐败之中。

奚晓明可谓是“一人得到,鸡犬升天”,在他的谋划下,自己的儿子进入律师界,只要是自己儿子负责的案子,奚晓明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时候还会利用权利更改判决结果。如此一来,两人就能得到丰厚的报酬。就这样,奚晓明与儿子前前后后受贿1.1亿元。

2015年7月,纪委察觉到奚晓明的资金流动存在异样,于是立刻对其进行调查,结果不查不知道,居然直接查出一个法界“大老虎”。2017年,人民法院判处奚晓明无期徒刑,并且没收所有非法所得,办案人员还在奚晓明儿子的家中,搜出来3亿的现金!,其儿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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