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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广英(1905—1990.6.9),原名云昌旭,曾用名云清、林秀先,海南文昌县(今文昌市)人。1924年考进广州市广雅学院。期间,他参加了学校的进步组织,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斗争。1925年5月,云广英来到广西南宁,经共产党员张云逸推荐,到部队当政治部文书。

1929年12月,邓小平、张云逸领导百色起义胜利后,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成立,云广英参加了红七军。1930年4月,云广英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秋,红七军在江西省兴国县与中央红军胜利会师。云广英先后任七军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红三军第一师二团政委等职,在江西苏区参加了第三、第四、第五次反“围剿”,后参加长征。七七事变后,根据中央的指示,云广英在广州筹备成立八路军办事处,并任办事处主任。1945年4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

1945年10月,云广英被组织派到延边地区工作,任中共和龙县委书记。提出了“以新民主主义为基础”的施政方针,召开由各族各界代表参加的县政务委员会议,建立新和龙县政府。对境内各路土匪进行清剿,开展土地改革等工作。到1948年6月,占和龙县农村人口53%的贫雇农分到了土地,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1948年秋调任中共延边地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

1949年6月南下至1950年9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1949年11月至1952年8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1952年9月至1954年10月任中共粤北区委员会第二书记、粤北行政公署主任。1954年10月至1955年1月任中共粤北区委员会第一书记兼粤北军分区政治委员。1955年1月至1958年4月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55年3月起)。1956年6月至1958年4 月任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第一书记、中共广东省委常务委员(1956年7月起),后任广东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1957年在反右运动中被戴上“右倾严重”的帽子,受到撤职处分,被下放到农村劳动改造。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被捕入狱4年。1971年被转到龙坪五七干校劳动改造。党中央于1980年3月对其冤案进行平反。1977年12月至1979年12月任广东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1979年12月至1983 年4月任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第五、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1990年6月9日云广英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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