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3岁的小男孩在洗浴中心被女技师服务了,并要求其母亲买单,这是怎么一回事?事情是这样的,男孩小陈,虽然年龄只有13岁,但身高足足有180,一天小陈和家人到某洗浴中心洗澡,小陈先洗完后就出去休息了,工作人员问小陈需不需要“其他服务”,小陈以为是套餐中包含的项目,就稀里糊涂跟着来到楼上,没过多久进来一个穿着暴露的女技师,小陈说自己只有13岁,女技师却上来就脱他衣服,就这样小陈稀里糊涂地与对方发生了关系。结账时小陈母亲发现,消费单上多出200元,还有一张小陈签字的接受服务的单据。小陈承认接受了女技师性服务,母亲愤而选择了报警。

从法律层面看,13岁的小孩即使即使身高180,在法律上仍然属于未成年人,和女技师发生关系,对于小男孩而言算是嫖娼,但是他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这个女技师显然属于卖淫,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女技师和不满14岁的儿童发生关系,还涉嫌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侵犯的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具体到本案,女技师在明知小陈只有十三岁的情况下,仍然和他发生关系,符合猥亵儿童罪构成要件。洗浴中心也因提供非法服务也被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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