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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江门市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提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工作思路,“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拟由市、县两级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在江门市相应行政区域内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范围包括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 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24日 。

征集房源需满足所属项目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及以下,权属清晰可交易,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等要求,其中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参与征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等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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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手去库存

惠州市政府开始收购商品房

6月17日, ,面向全市开发企业开展房源征集工作,拟在全市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意味着政府收购商品房行动在惠州正式启动,房企或将迎来去库存机会。

公告显示,在双方自愿原则下,惠州拟由政府选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收购(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根据《公告》内容,征集房源为市域内7个县(区)中心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需满足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面积小于120平方米、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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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为优化保障房群体居住环境,该公告还要求征集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并还将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存量商品房“收储” 有望加速
住建部最新安排

6月20日, 会议指出,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会议强调,市县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自主决策、自愿参与。要坚持以需定购,准确摸清需求,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

此前,中国央行于6月12日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明确要着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上月,央行宣布设立3000亿元人民币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两大主管部门陆续部署推动,有利于相关举措尽快落地,助力化解房地产风险。

据中指监测,今年二季度以来,湖北等地表示,鼓励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住房,部分地方如杭州临安区、贵阳、惠州、临沧、大理等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陈文静说,此次住建部会议再部署后,预计各地将加快“收储”进程。

对于“收储”商品房用作保障房范围扩展至市县,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近年来,三、四线城市和县域房价深度调整,收购相比新建无论在效率、成本还是配套上都是最划算的。

来源:南方日报、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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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法律顾问: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谢炎燊、陈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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