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市纪委监委介绍,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现通报集中整治以来查处的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奉贤区奉城镇原副镇长姚雪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问题。2019年10月至2023年4月,姚雪峰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监管、验收、费用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71万余元。姚雪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姚雪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原专职干部黄山侵占残疾人钱款问题。2019年10月至2023年9月,黄山在担任曹家渡街道残疾人联合会专职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由街道管理的多名残疾人的现金及银行账户中的钱款70万余元;利用残疾人亲属委托其照料残疾人生活、保管残疾人财物的便利条件,侵占残疾人钱款7万余元。黄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黄山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虹口区交通协管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倪嘉伟、阮燕、陈瑾、倪佳俪、刘海英违规办理机动车临时牌照牟利问题。2016年11月至2023年9月,倪嘉伟、阮燕、陈瑾、倪佳俪、刘海英接受社会人员请托,单独或结伙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加塞办理机动车临时牌照,以及明知代办手续不规范或申请材料系伪造的情况下,违规帮助办理临时牌照,累计收受好处费共计261万余元。2024年6月,倪嘉伟等5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财务结算中心原收费人员林新康、康寿海、黄祺斌侵占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问题。2016年至2022年,林新康、康寿海、黄祺斌利用负责辖区内单位生活垃圾合同签订及费用征收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并收受钱款共计108万余元。林新康、康寿海还伙同他人,采取应收不收、应收少收等方式,共同非法侵吞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148万余元。2024年5月,林新康、康寿海、黄祺斌受到相应处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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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頔

微信编辑:佳思敏
校对: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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