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6月27日,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党支部发文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稳妥有序处置了我国金融体系中一批具有紧迫性、全局性的突出风险点。经过长期努力,我国金融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金融业脱实向虚、盲目扩张态势得到根本扭转,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从最新的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看,绝大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稳健,特别是24家主要银行评级一直优良,资产规模在银行业总资产中占比约70%,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压舱石"。从长远看,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保持金融体系稳定具有坚实的基础。

其中,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制定《金融稳定法》等法律法规。推动落实《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券,夯实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目前全国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已加入存款保险。按照50万元的偿付限额,存款保险能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与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目前,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资金积累,并在风险处置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