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广东检察”公众号发布通报称,日前,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罗军文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军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军文利用担任东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寮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长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东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开发、工程款结算拨付、土地收储置换、财政资金揽储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此前主动投案

此前2月23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委官微@南粤清风发布消息称,罗军文为主动投案。

公开信息显示,罗军文,1967年8月出生,广东兴宁人,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曾长期在东莞财政局工作。

南都记者了解到,2008年—2012年期间,罗军文曾在寮步、长安两镇工作,先后担任寮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和长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2年至2017年期间,罗军文担任东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7年1月起,罗军文担任东莞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2月6日,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大会选举,罗军文当选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年3月23日,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罗军文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当天下午,东莞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任市总工会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罗军文当选。

已被依法“双开”

6月8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官方公众号“南粤清风”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罗军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军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和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取巨额收益;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款结算、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罗军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军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采写:南都记者 曾奕静

来源:广东检察、南粤清风、严实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