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媒体报道,去年12月,一名隶属于驻日美军嘉手纳基地的士兵,将一名不满16岁的日本少女诱拐至家中并强暴,少女当天报警。6月27日,日本冲绳政府就该案件,向驻扎在冲绳嘉手纳基地的美国空军指挥官递交抗议文件,要求向受害者道歉并提供适当赔偿。冲绳市民团体当天也表示,将就此事向日美两国政府递交要求向受害者谢罪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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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日前被报道后,不光在日本成为热点话题,在中国互联网上也引发热议,一度冲上了微博热搜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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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冲绳,据统计,从1972年到2023年,驻日美军及军属共犯刑事案件约6200起,包括抢劫、强奸、甚至是杀人等恶行案件。而自1972-2002年的30年间,日本全国被检举的166宗强奸案中,有111件为冲绳美军所为

这也引发了网友的疑惑,难道日本政府真的就拿驻日美军没辙吗?事实上,从某种意义上讲,还真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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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日本警察有权制止美军正在进行中的犯罪,也有权逮捕正在进行犯罪的美军。但前提是……要抓现行。日美地位协议规定,如果美军没被抓现行,而是已经离开犯罪现场,日本警察就无权逮捕或审判,只能协助美军进行逮捕。至于逮捕之后,是否引渡给日本政府,决定权在美方。

那么,历史上有没有犯事的美军引渡给日本政府的先例呢?倒真是有的。

1995年9月4日晚,冲绳,两名美国驻日海陆队员及一名海军士兵,离开美军基地外出购物,将一名12岁的日本女生强行拉到车里,绑到一处僻静海滩,进行长时间轮奸,导致这名12岁的小学女生受重伤。

事后,冲绳警方虽然已掌握充分证据,但迫于日美地位协议规定——美军在基地外犯法只要不是被抓现行,日方就无权在起诉前再施行逮捕——只能眼睁睁等着美军“开恩”将三人引渡过来。而驻日美军也一如既往地拒绝了引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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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此事实在过于恶劣,冲绳当地民众苦美军久矣,终于在此事件发生后爆发大规模抗议。1995年10月21日,约8.5万名民众涌上宜野湾市街头,要求美军缩小冲绳基地规模、修改地域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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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滔天的舆论浪潮,美军最终妥协了,将三人引渡给日方,并表态会“整顿”美军基地。

至于整顿的效果嘛,大家已经看到了。

冲绳知事玉城丹尼6月25日表态称:“此事不仅令基地周边民众感到强烈不安,而且还践踏女性的尊严,特别是考虑到受害者还是未成年人。身为对(冲绳)县民的安全负有责任的人,我不得不说这非常令人遗憾,也感到强烈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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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样的表态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即便此次美军愿意将涉事大兵引渡给日方,然后再假模假样的“整顿”一番。然后呢?再重演?

实话讲,只要日美地位协议还在,只要日本政府还追随美国、给美国当小弟一天,上述这种恶劣事件就一日不会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