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说清楚,你是怎么回事?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你怎么对你了?你跑到我家来,我还没问你是怎么回事呢!你还先来劲了!”

半夜,居民楼里传来一阵争吵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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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李娜,26岁,是一名会计师,长相甜美,性格内向,平时工作很努力,是公司的优秀员工。

她的工作很辛苦,经常要加班到深夜,但她从不抱怨,因为她有一个梦想,就是攒够钱买一套自己的房子。

10月份的时候,李娜为了一个重要的项目拼命工作了一个月,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几乎没有休息时间。最后,在项目截止日期前一天,她终于完成了所有的工作,并且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在11月份的时候,李娜成为了公司的10月份最佳员工。老板非常满意,在李娜交付完项目后,就跟她说要为她办个庆功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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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班前,老板决定大家一起聚餐,为李娜庆祝一下,钱公司出,大家都非常高兴。

在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很热情,一个个都敬来敬去。

老板说:“小李啊,你做的很棒,祝贺你,希望你继续努力,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小王说:“李姐,恭喜你,你真的厉害了,你是公司的榜样,以后要多多指教啊。”

小刘说:“李姐,祝贺你。你是我的好姐姐,以后一定要帮帮弟弟,我们是一家人。”

大家都很开心,一个个地过来给李娜敬酒。李娜也很高兴,虽然她的酒量不好,但是为了不失礼,她也尽量应付。喝着喝着就有些晕了。

饭后,老板回去了,大家决定好好去放松一下。就一起去了KTV又玩了几个小时,又喝了不少的酒。

后来有几个同事说明天还要上班就先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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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喝了很多酒,有点迷迷糊糊,站起来还摇摇晃晃的。同事就给她送到了小区门口。

本来同事说要给她送到楼上,但是李娜坚决要自己上楼,说自己一个人没事,非要同事赶快回家。后来执拗不过,同事就自己回家了。

李娜醉醺醺的拎着包进了电梯,按了8层。电梯门一开,她也没看是几楼就下去了,找到房间的位置就要按密码。

她发现门开着,以为是自己忘记锁门了就也没多想,进门后也不洗漱了,躺在床上倒头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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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是和李娜一栋楼的邻居,不过他家是在6楼。因为都是标间,大家的装修风格以及房间格局都是一样的,可能是开发商当时都可以统一装修的。

张强当天晚上也喝了点酒,但是没有醉,自己躺着休息。

张强的老婆王林是做护士的,经常上夜班,有时候回来的很晚。为了不打扰张强休息,王林要求晚上给自己留个门,这样就不会影响他休息了。

万万没想到这留个门竟出了大乱子。

李娜误打误撞,趁着醉酒走进了楼下张强的家里。

张强晚上睡到一半,发现身边有个人,他还以为是自己老婆,就开始和她亲热起来。李娜喝得醉烂如泥,都没有反应,更别提反抗了。

就这样两个人抱着睡了一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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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回家的王林看到张强竟然搂着一个陌生女子在自己家睡觉,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当时揪着老公的耳朵就把张强叫醒了。

被老婆这么一揪,张强顿时就醒了。看看老婆,再看看旁边的人,顿时大叫了一声,刚好把正在熟睡的李娜给吵醒了。三个人看着这场面,面面相觑,都心里充满了疑惑。

李娜看着满地的衣服,和陌生男子还在一张床上,顿时就有点傻了。知道自己被男子侵犯了,李娜虽然有点不知所措,但是还是克制了一下,赶快起床,穿好衣服,决定要打电话报警。

一听说李娜要报警,张强就气炸了。指责李娜:“自己在家睡觉,你偷跑我家,我还没报警,说你私闯民宅,你还要报警说我强奸,到底讲不讲理?”

李娜当然不服气,回怼到: “我是喝多了走错了房间,你就是趁人之危。你老婆什么样不知道,你把我给睡了,现在还想抵赖,告诉你不可能!让警察来处理你这种无赖。”

看到两人争执不休,王林也是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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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一,此案中的张强到底属不属于强奸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不是很明确,因为不同的情况可能有不同的法律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男子趁女子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了强奸罪。

但是,如果男子误以为女子是自己的女朋友或者同意的对象,并且没有使用暴力或胁迫,那么他的行为可能不构成强奸罪。具体的情况还要看证据和事实。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识,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其中提到的其他手段,包含是女性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如何抗拒,从而与女性发生关系一样涉嫌强奸。例如利用女性在醉酒没有意识的情况下,与之发生关系,均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但是本案是个例外,张强虽然与李娜发生了关系,但是是因为李娜走错了房间,男子张强将李娜认作了自己的老婆,才与其发生关系的。而且是在晚上还没有开灯这种情况下,就容易认错人。

虽然暗中张强侵犯了李娜,但是事情的前提是李娜自己走错了房间,这才是张强侵犯的主要原因。而且张强也不是故意去侵犯,而是认错了自己的老婆,所以张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故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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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对这个案件为什么法院这样判了?

首先,从作案动机上和犯罪构成上来看,张强并没有强烈的故意犯罪

强奸罪作为一个常见的犯罪,它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质,大多数都是故意而为之的。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犯罪的主要构成要件之一。

本案中李娜走错房间上了别人的床,才导致张强误以为是自己老婆才发生的关系。这个很明显不是故意犯罪,只能说张强有过失,但不能说是故意犯罪。

其次,张强的犯罪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进行惩罚的属性。

强奸罪之所以要立法,最重要的是严重危害了人身安全,是完全违背受害者意志的,对于受害者本身对社会都具有很大的危害性,所以遇到强奸犯的犯罪者是要进行严厉打击的。

但是从本案来看,虽然张强侵犯了李娜,但这并不是张强的主观意愿,是一场阴差阳错导致的冤假错案。

再次,别人走错房间造成的误会,最后形成的后果,如果让张强来背这个锅,就太冤了。谁也料想不到自己家的床竟然有陌生人来睡。

对于法院这样的判定结果,李娜很是意外,明明自己是受害者,张强欺骗了自己却没有绳之以法,却被无罪释放,对于这个结果,李娜是很不服气的,但也没有其他办法,因为毕竟是自己喝醉了酒走错了房间才导致这一场闹剧。自己只能吃了这场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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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其实对于这个案件的判定结果,每个人的看法都不同。

有人觉得不管李娜有没有跑错房间,张强确实是侵犯了李娜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有人则认为男子在自己家睡觉,错把李娜人误认为老婆才发生这种行为,怎么能算是犯罪,又不是他自己主动去犯的错误。

当然了,虽然法院已经给了结果,但是对于这个案件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到评论区留言说出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