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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你们银行怎么审核放款的?他连话都说不清,怎么可能去贷款?”面对银行要求儿子阿宏还清贷款的起诉,郑淑娣在法庭上情绪激动地质问道。郑淑娣的儿子是一名智力残障人士,却在某银行办理了分期供车贷款业务,后因拖欠还款被银行诉至法院。

恩平市人民法院了解到阿宏的具体情况后,认为该案可能存在刑事犯罪,将线索同步移交至检察院和公安局。

智力残障人士贷款买车?
曾多次被带去办信用卡

作为阿宏的法定监护人,郑淑娣出席了庭审。看到银行提交的贷款合同确为儿子所签,郑淑娣又气又恼,这已经不是她儿子第一次儿子被骗去办信用卡了。

据郑淑娣回忆,2016年阿宏被同村人许某带去开了一张信用卡,并得到了500元的“好处费”。郑淑娣发现后,注销了信用卡。

过了半年,阿宏表弟吴某和许某又说带他去找工作,结果阿宏又开了信用卡,再次被郑淑娣注销。

2020年8月的一天,郑淑娣发现自己和儿子的身份证又不见了,才知道吴某和许某又说带阿宏“做工、找老婆”,让阿宏将身份证偷了出来。事后,阿宏告诉郑淑娣,这次让他签了6个名字,说给他找“有美金的老婆”。这次,郑淑娣见儿子没说开信用卡,便只收回了身份证,对于他签名干什么没有过多理会。

然而半年后,郑淑娣却接到村委会打来的电话,被告知民政部门查到阿宏名下有一辆小轿车,要取消他的低保资格。郑淑娣正一头雾水,又收到一份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因多次催缴未还,银行已将阿宏诉至法院。回忆起前后事情,郑淑娣方知阿宏被骗。随即,郑淑娣到派出所报案。

检察院提前介入
两人被判盗窃罪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相关材料时发现,当地派出所对报案情况进行了登记,但并未立案调查。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后对该案立案侦查,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该案。

吴某和许某到案后交代,热衷赌博的许某因手头紧,与同学吴某商量着“去哪里找点钱”。一番商量后,他们将目标瞄准了吴某的表哥阿宏身上。吴某知道阿宏曾因感情受挫精神出现了问题,“只要不吃药,他就不停说话,但听不清他在讲什么。”两人决定利用阿宏去银行办理贷款。

因前两次都被阿宏的母亲发现后注销了信用卡,这次吴某找到阿宏,让阿宏偷偷从家里拿出身份证,只是说“做工、找老婆,办理结婚证”。为了顺利得到银行的贷款,两人还带着阿宏到一处闲置的鱼塘录制一段视频,制造阿宏名下有相关产业的假象。

但前后几家银行查询相关资料后,发现阿宏属于低保人员,均未批准放贷。

几经周折,许某通过一个相熟的朋友,了解到本地有一个车行有车贷业务。许某将阿宏资料发去车行后,对方表示可以办理车贷,便带着阿宏到银行填写了几份资料,即通过了审核,顺利办理了贷款,许某以阿宏的名义在车行提走了一台凌派轿车。

在案件侦查期间,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发满仔细翻阅了相关案卷材料,并召集承办检察官分析案件后认为,阿宏本人的行为能力鉴定是确定案件性质的关键。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侦查提纲,建议公安机关补充阿宏精神鉴定材料和办理贷款后购买车辆的去向等书证材料。

经补充侦查,明确了阿宏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阿宏办理车贷后并未实际使用车辆,车辆被吴某和许某变卖等事实。

“我们讨论后认为,吴某和许某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阿宏处取得财物的行为应定性为盗窃罪。”承办检察官吴东成向公安机关提出将案件性质从“诈骗罪”改为“盗窃罪”的建议,并建议对其他涉案人员的情况同步开展调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切实保护好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最终,案件得以顺利办结。

2023年8月30日,侦查部门以吴某、许某涉嫌盗窃罪移送恩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扎实的证据面前,两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2023年9月27日,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对二人作有罪判决。

一体履职
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犯罪的人受到法律制裁,但被害人因案欠下的贷款怎么办?因案被取消的低保资格又该怎么办?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在受理该案时注意到,由于阿宏在办理银行卡等相关业务过程中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银行与其办理的相关业务、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同时,相关行政机关在取消阿宏低保资格过程中,可能存在履职不当的情况,案件管理部门及时督促刑检部门按照《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将线索同步移送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部门,刑民行一体履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民事检察承办检察官岑晓娟在收到线索后,首先联系了阿宏的母亲郑淑娣。了解到郑淑娣已年近七十,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诉讼能力,根本不懂什么是“解除合同”。在岑晓娟的指引下,郑淑娣向恩平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收到郑淑娣的支持起诉申请后,民事检察办案组先后走访了当事人所在村委会、涉案银行,核准了相关事实。办案组讨论后认为,阿宏既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又是低保人员,母亲年近七十,走诉讼程序对母子二人都很辛苦。为了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恩平市检察院决定先行协调,有效解决矛盾纠纷。

在办案中,民事检察办案组加强与银行的沟通交流,向银行普及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定解除权等相关法律知识,对银行涉嫌违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贷款的行为释法说理、晓以利害。最终,成功促成该银行主动消除对阿宏的负面影响,解除贷款合同,并上门向阿宏和母亲郑淑娣赔礼道歉,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同时,行政检察部门也了解到民政部门在取消阿宏低保资格过程中,确实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恩平市检察院向当地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民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对阿宏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核查并同步启动临时救助措施,核准后第一时间恢复了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

刑检办案组考虑到阿宏除了低保几乎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现实情况,取消低保无疑是雪上加霜,认为阿宏的情况可能符合救助的条件,遂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综合分析研判,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向阿宏发放救助金3000元。

数字赋能
以个案促类案治理

“阿宏的情况是个案还是普遍情况?像阿宏这样的特殊人群自我保护能力较弱,他们的权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护?”案件办结后,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不止步于个案办理,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检察监督数据模型。

经过前期摸排,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从当地卫健、残联、民政等部门调取相关数据。并分别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与裁判文书网的当事人信息、领取低保人员名单等对碰,筛选出金融领域案件中当事人涉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信息,相关精神障碍患者因存款超过限额被取消低保、因名下登记车辆被取消低保等相关线索。经初步排查,暂未发现相关异常情况。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拓展该数字模型,将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名单分别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领取低保名单、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名单进行数据对碰,初步发现存在服刑人员领取低保、服刑残疾人员领取困难残疾人补贴以及刑事案件受害人经济困难司法救助等线索。通过进一步核查线索,最终核查出服刑期间违规领取低保和违规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相关线索。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核查相关情况,做好相应的增发、补发、追回工作,加强对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动态管理,全面排查低保户、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情况。

为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凝聚合力提升特殊困难群体的服务能力,5月17日上午,恩平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工作举措,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文中阿宏、郑淑娣均为化名)

来源:江门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