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揭牌。据介绍,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完善四川法律监督体系、推动四川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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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检察院表示,铁路检察改革是党中央关于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省第一、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批复》等文件,设立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与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撤销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设立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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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主要负责四川境内涉铁路等交通领域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对成都市中心城区涉金融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及其执行实施法律监督;依法提起涉铁路等交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能。

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依法办理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所涉区县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等案件;依法提起四川境内涉长江上游、跨地(市)级行政区划的生态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能。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供图检察院 责任编辑 刘杨 编辑 王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