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河套深圳园区法定图则发布

近日,深圳市政府正式批复[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法定图则,是继国务院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后,河套“1+N”体系中首个获批的规划,为促进河套深圳园区高质量协调发展提供了开发建设依据,将有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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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法定图则全面落实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空间格局等总体要求,并在规划管控上进行了多方面的创新。规划范围涉及河套深圳园区包括福田保税区和皇岗口岸片区,总面积3.02平方公里。规划着力构建“一心两翼”的总体空间格局,探索更紧密的深港合作机制,更高效的复合立体空间利用,更可持续的生态智慧城市建设和更灵活的城镇单元式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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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规划范围

制定本图则的主要依据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送审稿)。

本图则的规划范围为:包括福田保税区皇岗口岸片区,总面积3.02平方公里。福田保税区东起皇岗口岸边、南沿深圳河、西至新洲河、北至绒花路;皇岗口岸片区东至华强南路、南临深圳河、西至皇岗路、北至滨河大道。

本图则采用单元管控,在城镇单元内编制地块开发细则和规划实施方案(含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项目),均应以本图则城镇单元规划控制要求为依据进行。结合实施需要可以对地块层面规划控制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但不得突破城镇单元刚性控制内容。

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本图则涉及的技术指标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河套发展目标

定位

区内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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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园区效果图

河套发展目标:紧密衔接香港园区和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时序,以2025年和2035年为关键节点,分阶段推进深圳园区建设。

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效的深港科技创新协同机制,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取得积极成效。皇岗口岸整体完成重建,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运转高效的通关查验模式创新。皇岗口岸整体完成重建,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运转高效的通关查验模式创新。深圳园区监管模式运作成熟,与香港园区基本实现要素流动畅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建立与香港及国际全面对接的科研管理制度,集聚一批香港及国际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集群和卓越研究中心、顶尖企业研发中心,与香港科技合作取得一批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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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区规划效果图

到2035年,与香港园区协同创新的格局全面形成,科技创新国际化程度居于全球领先地位,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动,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的创新载体和顶尖科技企业研发中心,成为世界级的科研枢纽,有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建设。

发展定位: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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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结构图

区内空间布局:立足深圳园区现有口岸设施分布、土地空间条件、区域建设基础,围绕发展目标和任务,主动衔接香港园区空间功能布局、建筑形态,构建“一心两翼”的总体空间格局

中心区域包括福田口岸、皇岗口岸旅检区及周边生活区,规划建设国际高端科技服务枢纽,承担口岸综合服务和高端科技服务功能。

西翼包括福田保税区,规划建设高端科研区和中试转化基地。

东翼包括皇岗口岸现状货检区及其东北侧生活区,规划建设国际协同创新区和国际人才社区。

规划居住人口规模为指引性指标,约5.4 万人;规划建筑容积为指引性指标,为745 万平方米,不包含公共服务设施、口岸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建筑面积。

本图则规划建筑容积总量为 745万平方米(不包含公共服务设施、口岸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建筑面积),建筑容积增量不超过231万平方米(不包含公共服务设施、口岸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建筑面积)。

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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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规划效果图

塑造国际化高品质的科研生活社区。

科学配置高端人才生活空间,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多元优质的国际化高品质生活配套设施,构建完善的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

促进合作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重点在福田保税区和国际协同创新区规划布局科技展示、会议展览等设施,在东西两翼各规划1处临近河岸的会议交流中心,规模可容纳至少150人。

综合考虑深圳河、新洲河视野廊道和鸟类飞行路径,结合公共空间和公共建筑规划布局鸟类观测设施。

综合交通

完善区域对外交通网络:通过研究引入穗莞深等城际铁路,加快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进一步南延至深圳园区等项目建设,实现深圳园区与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等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科创平台的轨道交通连接;推进皇岗路提升改造和新洲路南延工程,畅通深圳园区与深圳重点发展片区的连接通道。规划控制福田南路、金花路、百合三路等轨道交通走廊,为规划轨道线路预留空间。规划轨道线路具体线位及站位以最终批准的专项规划为准。

优化区域内部交通网络:完善深圳园区对外出入口布局,畅通内部各片区交通联系,构建“五横六纵”道路网络,推进落马洲大桥和连接线改造。贯通福田南路—绒花路,实现合作区东西便捷联通。结合皇岗口岸整体重建,拓宽百合路、百合三路等周边道路,完善次干路、支路布局。在深圳园区预留合适位置建设与香港园区的跨境通道,实现双方园区科技人员便捷往来。坚持公共交通优先的发展原则,构建以“轨道交通+慢行交通”为主导的绿色交通主框架,预留智慧交通发展空间,形成以人为本、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交通系统。

跨境基础设施:保留现状福田口岸,并预留改扩建条件;原址重建皇岗旅检口岸大楼,建成新皇岗口岸联检楼;改造完善福田保税区一号通道及相关查验设施,预留福田保税区二号通道及相关设施;FT04-10单元内,结合合作区功能布局与开发建设时序,预留与香港园区的跨境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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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岗口岸规划效果图

综合客运枢纽:规划2处,分别为皇岗口岸综合枢纽、福田口岸枢纽;综合客运枢纽应与口岸设施直接连通,并整合轨道、公交、出租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创造便利的接驳条件和换乘环境。

自行车系统:应构建便利的自行车系统,除快速路主路外,新建及改扩建的各级城市道路原则上应按《深标》要求设置独立的自行车道。有条件的现状道路应通过改造逐步补充完善自行车道。

步行系统:规划建设安全、舒适、宜人的步行环境,含人行道、绿地广场、过街设施,同时考虑行人遮雨、遮阳需要,布局风雨廊等设施,预留皇岗口岸和福田口岸立体化步行通道,形成连续、全天候步行网络,营造高品质人行出行环境。

规划区涉及国家铁路线(广深港客运专线),必须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修订轨道安全保护区、规划控制区及规划控制预警区内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0﹞357 号)要求,对铁路线保护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管控。

市政工程

突出绿色低碳、智慧与科技的深圳特色,构建高质量、高标准的市政设施服务体系,保障深圳园区的建设发展。适度超前预测各类市政工程需求量,按照经济可行的原则积极运用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相关方法和工程措施。市政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相关规定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要求。

落实全球数字能源先锋城市建设。对标福田中心区,围绕打造高品质供电引领区的目标,高质高效建设世界领先的坚强局部电网,大幅提升深圳园区供电保障水平。全量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新型储能、超级快充、车网互动等新型能源技术。加快极速宽带先锋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园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优化完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信息通信服务能力。支持在园区建设千兆/万兆光网、5G/5G-A、IPv6、卫星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数据中心。

规划范围内,预测最高日用水量7.2万吨/日,平均日污水量 5.6万吨/日,再生水使用量 2000 吨/日,总用电负荷约66万千瓦,固话总用户约 8.1 万线、移动通信用户约46 万部、有线电视用户约 1.69 万户,燃气高峰小时用气量约0.85 万立方米/小时,生活垃圾约108 吨/日。

规划范围内涝灾害防治重现期为100年一遇,深圳河流域深圳侧区域规划防洪标准为 200 年一遇,以抵御极端强降雨的标准为参照,加强竖向规划设计,协同香港园区提高深圳河河道防洪排涝能力,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抵御极端自然灾害风险。新洲河规划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福田河规划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皇岗渠规划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雨水管渠、泵站及附属设施设计标准取不低于 5 年一遇,特别重要地区不低于10年一遇,地下通道和下沉广场等不低于50 年一遇,局部地区(如地下科研设施)不低于 100 年一遇。规划范围内雨水通过市政管渠收集分别排入新洲河、福田河、皇岗渠,最终汇入深圳河。依据最新《深圳市蓝线优化调整方案》落实深圳河、新洲河、福田河、皇岗渠蓝线,蓝线范围内任何建设活动均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雨水宜以入渗调蓄为主,并适度收集利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0%,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利用绿色屋顶、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低冲击开发设施从源头控制雨水径流量,降低内涝危害,净化初期雨水面源污染。

城市设计

本图则以“彼此相连的手”为概念,充分利用深港交界的区位优势,彰显临湾拥河的生态特色,打造尺度宜人、疏密有致、具有双城活力的国际科技创新高地。

本图则以深圳河为蓝绿廊道建立深港对话的重要景观联系,建设深圳河滨水公共空间,打造错落起伏、疏密有致、流畅优美、与环境和谐的滨河景观,实现深港园区滨水风貌的协同,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实现沿河空间的串联贯通和两岸滨水空间的互动,预留赛艇码头的建设空间及条件。在FT04-10 单元内建设与香港园区对接的景观轴线,协调深圳河两岸建筑景观布局,实现“彼此相连的手”设计意向。

构建“深圳河与深圳湾一体”的绿色生态网络。建设由深圳河、广深高速沿线绿化带、新洲河、福田河构成的蓝绿网络,生态化修复滨河岸线,利用广深高速防护绿带建设城市绿道,串联中心公园与深圳湾滨海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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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河岸规划效果图

构建以人为本的公共空间体系。积极利用街道界面,布局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开放性功能,塑造具有创新活力的街道空间。8.5. 为构建深港协同的整体形态,营造鸟类友好型园区,综合考虑一河两岸城市风貌、鸟类飞行高度等要求,对规划区新增建筑采用建筑高度分区管控。总体形成由深圳河向北侧城市腹地建筑高度逐步提高的城市空间形态。

(1)沿深圳河、福田河及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一侧地区建筑高度宜控制在 50 米以下,其中临深圳河福田保税区段、落马洲大桥至福田河口段第一排新建建筑高度宜控制在30 米以下。

(2)福田保税区红柳道以东,桃花路以北地区,现状1号及2号通道、原皇岗货检区及皇岗口岸建筑高度宜控制在100 米以下。

(3)福田保税区长富大厦周边、福田口岸周边、赤尾村及口岸生活区建筑高度宜控制在150 米以下。

(4)皇岗口岸周边地区建筑高度宜控制在200 米以下。8.6. 原则上不宜突破建筑限高要求,确需突破的,在保证园区总体风貌要求和鸟类飞行需要的前提下,沿重要城市道路、轨道站点周边的地标建筑物,通过论证可适当放宽限高要求。

规划范围内建筑立面材料选取应考虑对鸟类飞行的影响。鼓励设置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减少建筑对鸟类造成的影响。

鼓励沿深圳河滨水地块裙楼屋顶空间建设共享屋顶,并向公众开放,充分发挥滨河景观价值,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开放空间和场所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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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套发展署,相关规划效果图仅供参考,最终以规划建设为准)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