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东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年7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东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东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图为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东利用担任神华准格尔煤炭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准格尔能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神华集团副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煤炭采购、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李东被控受贿1.08亿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东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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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长达25年,金融央企原副总经理受审,被控受贿8148万余元

据人民日报,2024年7月11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肖星利用担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科员、统战部副部长、市青联副秘书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新区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合作、求职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肖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肖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肖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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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71年12月的肖星,被查前为中国太平排名第一的副总经理。简历显示,他毕业于上海大学,拥有法学博士学位。

1994年至2005年,肖星历任上海大学(原上海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团委副书记,上海团市委地区工作部(权益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部长助理,上海团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上海市青联副秘书长,上海团市委权益部部长等。

2005年,肖星加入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自此跨入保险业。

在上海分公司工作几年之后,他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总经理。

2013年,肖星担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4年后(2017年5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副总经理。

2020年6月,他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起兼任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公开资料显示,自加入中国太平后,肖星在集团旗下资管、养老、金服等多家子公司担任重要职务。

据官网介绍,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29年在上海创立,是我国唯一一家管理总部在境外的中管金融企业。

中国太平2012年列入中央管理,升格为副部级金融央企。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太平快速发展,连续五年入榜《财富》世界500强,列第334位。

2023年,(新会计准则下)中国太平实现营业收入1355亿元,年末总资产1.38万亿元,管理投资资产2.3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