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自6月1日实施以来

前三个月以宣传劝导为主

加强释法说理

突出教育纠正

9月1日起

将依法对“未佩戴安全头盔”

“骑车玩手机”等违法行为

进行处罚!

成都市机动车管理条例》自6月1日实施以来,前三个月以宣传劝导为主加强释法说理突出教育纠正,可以看见骑行人员佩戴头盔的越来越多,骑车时玩手机的人越来越少。但仍有一小部分骑行人员,无视个人安全,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成都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并对部分违法驾驶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规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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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杨某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违法地点:科华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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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王某某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违法地点:长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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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文某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时间:2024年8月26日违法地点:人民北路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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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刘某某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违法地点:锦江区二环路东四段93号院(龙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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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易某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违法地点:锦江区蜀都大道总府路(百盛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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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蒙某某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 违法地点:龙潭立交桥下非机动车道

法律链接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于9月1日起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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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乘时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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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盔≠戴头盔不系扣=没戴成都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请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戴好头盔按道行驶,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丨成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