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长宁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朱裕明,男,汉族,1969年10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长宁区华阳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拟任区级机关正处职干部。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长宁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22051818;联系地址:长宁路599号大门内任职公示专用箱(邮政信箱旁),或长宁路599号长宁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0050);网上举报:“12380”举报网站(http:
//www.shanghai1238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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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凝聚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