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9月6日发布消息,日前,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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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 据检察日报正义网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明利用担任凯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凯里市政府副市长,凯里市政协主席,黔东南州审计局局长,黔东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政府秘书长,岑巩县委书记,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1月,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吴明被开除党籍。经查,吴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金损失,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郭庄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