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9月12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拉卡拉(300773)因三项违规,被警告并处罚款406万元:

根据内容显示,拉卡拉此次有三项违规:

1. 未落实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

2. 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

3. 未将商户资金结算至其同名银行结算账户。

另外时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和时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某分别被罚款15万元。

就在上个月,拉卡拉成都分公司也因为两项违规被四川省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93073.29元,并罚款3199219.87元。违规内容包括: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向检查组提供真实、完整的检查资料。

公开资料显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首批于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于2019年4月25日登陆深交所,是国内首家数字支付领域上市企业。

截止发稿,公司股价报11.77元,下跌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