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各位房东们,当你们还在为房产税悬而未决而忐忑不安的时候,云南省已经率先打响了“房东税”的第一枪。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税务局近日发布的公告,将个人出租房屋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这意味着无论是出租自有房屋还是转租他人房屋,只要有租金收入都将会被征税。

最引人注目的是,这一项新政策最高税率竟然高达 20%。具体而言,如果房东能够提供详细的成本记录,则扣除成本以后,剩余租金按照 20%比例来征收;如果没有办法提供成本记录的,则按照全额租金的 10%来纳税。

据说,目前除了云南之外,河北和湖南等省份也在跟进实施类似的政策。看来不出意外的话,未来几年内“房东税”就会在全国范围推广。

有人说这是房东的噩梦。我觉得,这“羊毛”会不会出在羊身上,租金成本会不会同步上升呢?也有人认为,一些投资性房产的持有者会不会面对突如其来的税收压力而选择抛售房产,从而影响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

总而言之,在房地产市场急剧收缩、地方财政吃紧的背景下,可能会扩大更多的税源。评论区的各位,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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