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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中央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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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李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供应商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提拔调整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搞钱色交易;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石油吃石油”,长期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境内办事、境外收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李勇出生于1963年8月,1984年从西南石油学院毕业后,进入石油系统工作。历任中海油钻完井办公室主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渤海石油管理局(有限天津分公司)局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

2017年李勇调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3年后,李勇再次回到中海油,出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2023年12月,李勇因到龄退休辞任。退休不到3个月,李勇被查。

通报中提到,李勇“境内办事、境外收钱”,这正是洗钱违法犯罪的一种。

近年来,我国在反洗钱领域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早在2022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等11部门联合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当前,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随着虚拟资产、数字货币等新技术的出现,多种犯罪类型和洗钱手法相互交织,跨境非法资金追查难度持续增加。其中,腐败犯罪与洗钱犯罪密切相关,腐败分子有的境内办事、境外收钱,有的将赃款通过地下钱庄转存境外,妄图瞒天过海。

作为“天网2020”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继续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

持续打击、严厉惩治涉腐洗钱行为,无疑将提高腐败分子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成本,对其形成有力震慑。在追逃追赃实践中,对外逃分子开展反洗钱调查,丰富了对外追逃追赃手段和方式,有利于有效遏制腐败犯罪收益外流渠道,从而挤压外逃腐败分子的境外生存空间。

梳理发现,李勇并不是第一位被指“境内办事、境外收钱”的落马官员。

早在2018年,人民网刊发题为《探析落马高官的"特权病"之三:为所欲为 公权成谋私“自留地”》一文。

文中提到,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与妻子陈某、儿子黄某一起构筑了一个衍生的腐败网络。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黄柏青以借钱的名义向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庄某“索取”200万元给黄某做生意,又通过所谓的“项目合作”,以赠送干股分红的形式共计获得2000多万元,还有事先口头约定但尚未到账的共计人民币3000多万元。取得香港户口的黄某还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替父洗钱,形成了“老子在国内给人办事,儿子在境外大肆收钱”的腐败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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