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

某新能源汽车用户“追梦人(ID)”给车辆投保时,因一年行驶里程超过两万公里;被保险公司怀疑为网约车,不予车辆续保。并且类似的情况时有出现,即便允许续保也会出现保费上涨的情况。

车险企业这样去做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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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需要先搞清楚的问题是拒保是否合法,其次才是合理与否的讨论。

准确答案是保险公司拒保商业保险基本是不会违法的,是因为“车险”客观上属于一种商品,也可以理解为服务。车险企业和一般理解的“商家”是没有区别的,保险业属于金融业,成立险企和开一家其他公司一样——都是为了赚钱。那么作为商家的车险企业自然可以选择用户,作为用户即便被拒绝也只能抱怨几句。可是有些较真的汽车用户会搬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说事,然而其中的第四条明确了一点: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这个原则不仅是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权益。

意思是消费者可以选择某个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可以自主决定卖或不买,商家不能“强卖”;同时,经营方有权利决定是否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不能“强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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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看到这里已经能得出答案了,上述案例中的新能源汽车续保被拒并不违法,车险企业有权利不给用户提供这样的商业保险服务。只不过长此以往必定会影响新能源汽车用户的用车,也会影响汽车电动化战略的推进,说得大一些就是会影响汽车产业发展。

不过这里的根本因素还是网约车的不规范,解决问题还是要溯源到网约车平台。

简而言之,目前依然有大量的网约车是没有“双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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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证”指的是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想要办理车辆营运证就得先把车辆注册为营运性质。而事实是依然有大量网约车以“非营运性质”参与网约车运输,而“非营运性质”的车辆正是一般理解的“私家车”。私家车是不允许参与道路经营运输的,否则就会违反《道路运输条例》;并且还会破坏客运市场的生态平衡,造成运输领域的异常竞争。同时也会给乘客的用车安全埋下许多隐患,毕竟几乎“零约束”的网约车是谁都可以从事的,大量网约车司机完全没有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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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私家车跑网约车的全过程均无车险的保障,哪怕车辆已经投保商业车险。

因为在没有获得营运资质的前提下进行网约车运输经营属于违法行为,商业车险是不会为主观上的违法营运行为承保的。运营车辆有专属的车险。所以所有无营运资质的网约车都是在无任何保障的前提下营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只能由其经营者或车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其经营者或车主又普遍没有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最终还是要寄希望于车险;随后的结果只能是车险企业和车主对簿公堂,进行漫长的拉锯战,这会大幅增加车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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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险企拒绝为此类网约车提供商业保险服务是可以理解的,而电动汽车进行网约车经营的确实很多,那么行驶里程较多的车辆被区别对待也就是必然的结果了。

但是,客观上也有许多电动车或混动车是不参与网约车经营运输的。然而这些私家车只要用车频率高,比如喜欢自驾游或者需要商务通勤,那么一年开上两三万甚至四五万公里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保险公司在评估车辆的时候不应该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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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作为车企也应当对质保方案进行对应的调整,有些知名汽车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也会将行驶里程作为质保的限制条件之一。比如某畅销车品牌的新能源汽车要求车辆一年行驶里程不可超过三万公里,否则将就会失去动力电池组终身质保;随后又有多家车企效仿,对年行驶里程进行3~5万公里不等的限制。这样的质保条件说明连车企都对这些车辆是否参与营运持怀疑态度,那也就不能怪车险企业了。

所以想要解决这个难题只有两个办法,其一是全面禁止网约车平台给无证车辆派单,其二是禁止车企的车辆质保对年行驶里程进行限制,除此以外因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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