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25日通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江门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李惠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惠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通过他人打探案情,与涉案人员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和接受宴请、娱乐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安排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土地征收、干部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惠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惠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江门台山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广东省纪委监委9月14日曾公开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李惠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

通报称,2020年至2024年,李惠文要求私营企业主设计和装修休闲娱乐场所,主要供其个人使用。2013年至2023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李惠文先后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139万元。李惠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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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文。图据台山发布

公开简历显示,李惠文,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广东新会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李惠文早年在江门新会区工作,历任新会区崖门镇副镇长、镇长、镇委书记,2013年8月,李惠文升任江门市新会区副区长。

2016年8月-2017年8月,李惠文任江门台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2017年8月,李惠文任台山市委书记。2021年12月,任江门市委常委、台山市委书记。

2024年3月18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江门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李惠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封面新闻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广东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