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有网友爆料称,四川巴中一小伙被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错抓,小伙受伤,被放后自行到医院住院治疗。网友还称,被抓的应是小伙的堂哥,执行干警却把小伙抓了。此消息引发网友和当地市民关注。

9月26日,当事小伙小杨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爆料视频是自己发在网上的,并讲述了自己“被错抓”的经过。他介绍,事发9月7日自家小区底楼车库内,当时自己曾提醒对方抓错人并称可拿身份证证明,但对方不听,自己喊救命,物业人员闻讯通知物业公司到达现场,随后小区多名业主也来到现场。在现场,抓人者自称是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随后物业报警。警方确认这些人的身份后,他们才离开。小杨称,自己因此受伤自行前往医院治疗。医生26日向红星新闻记者称,小杨入院时病情并不严重,多处软组织受伤,目前可以出院。

小杨称,涉事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某已向他当面道歉,但他要求公开道歉,并要求法院支付医疗费,赔偿精神损失费。

27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李某,他称,自己和同事“没抓错人”。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某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因小伙堂兄涉及一起执行案件,小伙可能在通风报信,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目前已有调查组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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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车库 张杨摄

讲述:

小伙被法院执行人员抓错人?

当事人和物业讲述事发过程

9月26日,红星新闻在巴中市恩阳区一医院找到了还在住院的当事小伙小杨。

据他介绍,9月7日上午10点40分,自己回家路过小区底楼车库,看到一辆宝马车便拍了张照,结果就被几人围着将自己按住。“他们四五个人按着我,我反抗喊救命,他们几个人控制住我的手脚,就把我往车里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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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杨住院照片 张杨摄

小杨说,他堂哥因交通事故欠了别人的赔偿款,他猜测这些人是来抓堂哥,结果把自己抓了。当时,自己提出是不是抓错人了,并有身份证可以证明,但对方不同意,随行还有一人说“就是他”,还给他上了手铐收了手机。后来,派出所民警到场,确认这行人的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身份后,他们就走了,并放了自己。随后,他给堂姐打了电话。

小杨的堂姐告诉红星新闻,接到小杨的电话之后,自己就往家里车库赶,到达现场后,只看到两名出警人员和堂弟。她当场要求警方立案,警方让他们到派出所去。随后,堂弟自己拨打120前往医院住院治疗。

小杨堂姐提供的事发当天现场监控显示,小杨穿着白色衬衫出现在监控画面中,向一辆停在车位上的轿车走去,不久消失在监控的黑色区域中。随后,现场有人路过,不一会儿就有多人到场围观。整个监控视频只有画面没有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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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视频截图

小杨堂姐说,到了恩阳区登科派出所后,民警称这是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她表示,这件事应该依法处理,但他们去派出所了解情况后,警方让他们去找恩阳区人民法院。

对于小杨讲述的事发经过,红星新闻采访了事发小区的物业公司。据物业公司介绍,当时,该公司一工作人员听到有人喊救命,赶到现场后看到有几人按住了小杨,随即通知公司,此后小区多名业主也来到现场围观。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介绍,当时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出示了证件,但自己不知真假便拨打110求助,随后,警察赶到现场确认他们是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

诉求:

小伙称涉事负责人已当面道歉

他要求公开道歉,索赔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9月27日,红星新闻来到事发的恩阳区海德壹号小区了解情况,多名小区业主表示,他们在事发现场看到小杨被抓还受了伤。有法院工作人员称,当天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到小区是在执行小杨堂兄的案子。

红星新闻了解到,小杨今年25岁。业主们介绍,原本他们和小杨一家都在同一个村,因拆迁安置,大家现在都住在一个小区。小杨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其8岁时爷爷奶奶去世,他又跟着亲戚生活。堂姐把他当亲弟弟,很多事情都是她代弟弟处理。多名业主称,小杨父母早已分开居住,如今一家人各在一方已不联系多年。

小杨堂姐表示,事发第三天,她带着三名证人前往恩阳区人民法院,但当时没见到相关负责人。

对于小杨猜测当天法院执行干警是来抓堂哥一事,小杨堂姐告诉红星新闻,小杨的堂哥是她的亲弟弟,2022年涉及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因他的车子脱保后把别人撞了,拖欠了赔偿款,被恩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月26日,红星新闻来到小杨接受治疗的医院,医生介绍,他的入院病情并不严重,多处软组织受伤,目前可以出院。小杨介绍,目前事情处理情况并不明朗。9月9日,自己在网上发布了爆料视频,随后在多部门要求下删除了视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某也来到医院向自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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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杨称自己手臂受了伤 受访者供图

当天,小杨向红星新闻表示,他不接受李某个人道歉,必须要公开道歉,至少要让自己小区的人知道自己“被错抓”,证明自己的清白。

此外,他还提出,自己因此受伤,需要支付自己在医院治疗的相关医疗费用,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但自从李某向他道歉之后,法院相关负责人并没有表态。

进展:

“抓错人”还是“妨碍执行公务”?

法院:关于事件定性,调查组已介入调查

据事发小区业主们介绍,9月9日他们曾到恩阳区人民法院,就“小杨被错抓”一事了解情况。该法院一副院长杨某向他们表示,小杨有可能妨碍执行公务。他们则认为是法院抓错人。

9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李某,事发当天他曾在现场。李某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没抓错”,随后挂断电话。

红星新闻记者还联系了杨某,她表示,小杨在法院执行人员处拍照,虽然执法人员身着便装,但他有可能给被执行的堂哥报信,妨碍执行人员执法。但此事具体怎么定性,目前上级部门已组织调查组介入调查。

9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再次联系上杨某,她表示,目前调查组的最终结果还未出来。

律师观点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

可对妨碍执行公务人员司法拘留

如果抓错人,当事人可申请赔偿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表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明确要求必须开公务车和穿工作服,但必须带上自己的工作证件或者函件。在执行过程中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最多15天。如果是执行局工作人员抓错人,当事人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赔偿,赔礼道歉。

对于法院的执行工作,四川省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秘书长王建也称,并没有明确要求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需要穿工作服开公务车,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出示工作证件。

另外,他表示,如果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抓错人,还未带回,及时纠正了,个人认为算“执法过错”,在抓人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和一些经济损失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需视实际情况,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是应该的。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编辑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