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正当人们都准备开启愉悦的国庆假期、为心爱的祖国庆祝七十五岁华诞之时,一则让人痛心的消息给普天同庆的喜悦氛围中添杂了几缕阴霾:

九月三十日晚9点50分许,上海市松江区松汇中路沃尔玛超市内,一身穿蓝色上衣的中年男子突然亮出随身携带的两把长刃尖刀对超市内的无辜群众实施无差别伤害,丧心病狂的见人就用尖刀捅刺!短时间内就造成十八位无辜市民身受重伤!其中甚至还包括未成年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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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超市内当场擒获,受伤群众也被及时送往就近医院紧急救治,但其中三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其余十五名伤者暂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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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松江警方对该案件发出通报: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现年37岁,因其个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经济纠纷未能解决,遂来沪实施上述惨无人道的犯罪行为,并以此达到泄私愤与报复社会的凶残、卑劣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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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策》中《唐锥不辱使命》中将愤怒划分了几个类型或者说几个等级:

所谓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士之怒,如彗星袭月、白虹贯日、苍鹰击于殿上;庸夫之怒,则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

但如果将愤怒划分等级,则最低级、最卑劣的愤怒并非是光头赤脚、以头撞墙的庸夫之怒——庸夫之怒虽然于事无补,但却是以自虐的方式来发泄心中怒火,起码于他人及社会无伤!最让人不齿的就是林某某这种,所谓懦夫、愚夫、蠢夫之怒:

解决不了纠纷是为无智、无能;不敢找冤家对头寻仇是为无胆、无勇;滥杀无辜甚至专挑老弱病残下手是为无义、无耻!试问天下还有比此无智、无能、无胆、无勇、义、无耻之徒更不堪之人么?!